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38,483.0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463,442.00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6,107,834.37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3,820,000股扣除公司证券回购专用账户1,374,700股后的132,445,300股为基数测算,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31,124,645.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9,655,228.0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50,779,873.5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7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124,645.5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0%,本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024年6月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全体股东分派了2023年半年度、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总体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0,335,877.94元。
2024年度对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中影响较大的事项为对客户志存锂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包括宜春天卓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金辉锂业有限公司、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宜章志存新能源有限公司、宜章志存新材料有限公司、赣州市丫山钨业有限公司)(上述客户统称为“志存锂业”)的应收账款余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4,091,618.96元,截至2024年末,对其累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7,504,369.21元。
公司与志存锂业签订一系列设备采购合同,共计金额358,366,300.00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有69,485,858.90元合同款未支付。因其主要产品为碳酸锂,2021-2022年,碳酸锂价格在经历了一轮急速上涨后,行业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现象,自2023年下半年开始碳酸锂价格快速下行,市场持续低迷,自2024年下半年起包括大型企业在内的众多涉锂企业纷纷停工或减产。经公司了解志存锂业部分生产基地处于半停产状态,自2025年初以来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志存锂业及下属部分子公司存在股权冻结、诉讼纠纷、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限制高消费等情形。2024年为确保公司与志存锂业上述签订的主合同得以履行,志存锂业与公司已签订《抵押合同》,但公开渠道查询部分抵押物已存在在先抵押情况,部分抵押物尚未在公开渠道查到在先抵押记录。结合公司及法律顾问对志存锂业经营状态、涉及法律诉讼、被执行情况以及《抵押合同》的抵押权顺位、抵押资产价值评估等情况综合判断,公司预计未来回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在2024年度对志存锂业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44,091,618.96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352,159.53元。
2024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中影响较大的事项主要为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3,399,711.17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直接计入2024年度当期损益,影响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64,688,037.47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
至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国华、陈静波、温州元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华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异地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邮递函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
3、联系电话:0577-86906890;
4、联系人:吴超群。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 出席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282 公司简称:亚光股份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3,820,000股扣除公司证券回购专用账户1,374,700股后的132,445,300股为基数测算,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31,124,645.5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分类标准,公司从事的制药装备和节能环保设备所属行业分别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的制药专用设备制造(C3544)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C3591)。
(一)医药装备行业
医药装备作为医药制造业的上游核心环节,其发展受医药行业需求,政策环境及技术创新的多重驱动,具体高政策依赖、技术壁垒高、周期性弱、成长性突出等特点。2024年全球医药装备市场规模预计达1500亿美元,其中中国受益于本土创新药崛起与生物药产能扩张,预计占比将达到25%(约1400亿元)。
近年来医药装备行业在政策、技术、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呈现结构性增长与分化并存的特征,随着国内新版GMP附录的推出,推动国内药企加速洁净厂房、封闭式生产设备的升级改造;生物药与CDMO需求爆发,带动高密闭性灌装设备、超滤系统需求的增长;技术升级方向取得突破,一次性技术、连续制造、AI+数字孪生等技术开发日渐成熟;供应链本土化加速,关键设备国产化率从2020年的15%提升到2024年的35%,同时国家“医药装备国产化替代目录”发布,对于具有首台套技术的企业具有较大的利好机会。
2024年全球医药装备行业进入“技术制胜”阶段,生物药装备、连续制造、数字化服务构成增长三角。头部企业中,赛多利斯、默克等国际巨头聚焦高附加值耗材+设备捆绑销售,国内龙头如东富龙布局“装备+服务”一体化,同时随着工业物联网、智能制造等一系列新兴技术的运用,行业整合速度进一步加速,未来中小制造企业将因技术、资金等压力被加速并购,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二)节能环保设备行业
节能环保设备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近年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该行业涵盖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资源循环利用装备等多个领域,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提供关键支撑。
近年来,在“双碳”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中国节能环保设备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年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超8万亿元,年增速10%以上,2023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逼近9万亿元。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4年中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将达到9.8万亿元,2030年节能环保产值达到15万亿元左右。其中环保装备制造业表现尤为突出,2023年该领域总产值超过9700亿元,预计2025年将达到1.3万亿元。同时国家财政对节能环保领域的投入持续加大,2023年中国节能环保财政支出达5,633亿元,同比增长4.1%,预计2024年支出规模将扩大至5,854亿元,上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节能工程、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环保技术研发等方面,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技术创新加速以及市场需求扩张,未来企业对高效节能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的需求显著增加。
目前国内节能环保设备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区域不仅工业基础雄厚,而且环保标准执行严格,为节能环保设备提供了广阔市场。同时,随着中西部地区工业化进程加快和环保要求提高,这些地区正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
目前节能环保设备行业的竞争格局呈现多元化和集中度提升并存的特点,从企业类型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共同构成市场竞争主体,各自发挥不同优势:国有企业凭借政策支持、资金实力和项目资源,在大型市政工程和重点工业项目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些企业通常具备完整的产业链布局和强大的融资能力,能够承接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的综合性项目;民营企业以灵活机制和技术创新见长,在大气治理、膜法水处理等细分领域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部分民营企业在核心技术突破后迅速成长,甚至在某些领域超越外资企业。然而,融资渠道有限和抗风险能力较弱仍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外资企业凭借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在高端设备市场和复杂环境解决方案领域保持较强竞争力。近年来,外资企业加速本土化进程,通过合资合作方式深入中国市场。从市场集中度看,行业呈现“小而散”向“大而强”转变的趋势。随着环保标准提高和监管趋严,技术落后、规模较小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而具备核心技术、资金实力和品牌优势的企业通过并购扩张市场份额。特别是在水务和固废处理领域,行业集中度提升趋势更为明显,头部企业市场占有率持续提高。区域竞争方面,东部沿海地区由于经济发达、环保要求严格,成为企业竞争的主战场。这些地区不仅市场需求大,而且客户支付能力强,对高品质环保设备和服务接受度高。中西部地区随着环保投入增加,正成为新的增长点,但普遍面临预算有限、付款周期长等挑战。
节能环保设备行业的经营效益受技术含量、规模效应和应用领域多重因素影响,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化特征。2024年,在宏观经济承压的背景下,行业整体盈利能力面临挑战,但技术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先进的企业仍保持了较好的财务表现。同时,技术创新将成为驱动行业升级的核心力量,各类新型的节能环保技术不断突破并实现产业化应用。
本公司专业从事各类工业领域中的蒸发、结晶、过滤、清洗、干燥、有机溶媒精馏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系统工程解决方案,目前产品包括制药装备和节能环保设备两大系列,主要服务于制药、环保、化工、新能源等行业客户群体。
(一) 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1、 制药装备系列
2、 节能环保设备
(二) 公司的经营模式
1、 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研发、生产制药装备及节能环保设备,并销售给下游的制药、环保、化工、新能源等行业客户,以实现盈利。
2、 销售模式
公司及子公司乐恒节能的产品属于定制化产品,具备很强的技术专业性,因此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在直销方式下,公司及子公司乐恒节能的销售业务员明确客户需求后,由对应公司的研发设计部门判断对客户需求的响应程度,综合判断技术实现的可行性。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生产部门分别对业务所涉及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备料情况、交货期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待综合评定后,通过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与客户最终确定合同条款,并直接签订购销合同。
公司秉承“专业的销售、专业的服务”理念,拥有一支专业、稳定的销售队伍,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在组织架构上,公司及子公司乐恒节能设置销售总监,负责管理销售外勤工作。外勤销售团队划分为内贸和外贸两个部门,分别对接国内和国外的销售任务。另外,公司及子公司乐恒节能单独设置销售内勤部门,负责配合整理销售信息、文件、跟踪合同执行等事宜,为外勤销售团队的业务开展提供支持。
公司的销售人员均具备技术及服务背景,可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技术及商务支持,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提升了客户体验以及公司的品牌形象。
公司及子公司乐恒节能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为分阶段付款。由于主要产品均为定制化设备,具体收款条件由公司或子公司乐恒节能与客户谈判协商,不同合同存在差异。一般而言,在签订合同后,预收约20%-30%的货款,随即组织生产。在完工产品发货之前收取客户约30%-50%的货款。待设备发货到客户现场,完成调试之后,收取客户约10%-30%的货款。剩余5%-10%的质保金,一般按照合同的规定,在设备运行或设备发货到客户现场满一段时间之后收取。
针对售后维修及配件类的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乐恒节能一般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收取货款,无信用期。
3、 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分为自主生产模式和委外生产模式。
(1) 自主生产模式——制药装备
公司根据“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来进行制药设备的生产。以销售部门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技术部门按照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编制工艺路线。生产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对其中的标准组件,以市场预测及历史同期订单趋势为依据,进行适度预投产。具体而言,根据签订的销售合同,由公司技术部门的设计团队和电气技术团队,分别根据合同要求的设备技术条件,对应完成图纸设计和系统软件设计,经客户确认后下发生产图纸和材料及外购件采购单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既定的合同交付日期制定生产计划和材料及外购件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提出的材料及外购件采购计划按时完成物料及外购件采购。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生产工艺程序,分别对下属各生产工段下达相应的生产任务指令,各工段按照生产指令通过焊接、机加工、抛光、装配、调试等生产过程,完成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生产、出厂前的装配和调试工作。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根据客户的通知,发往客户现场。在生产过程中,质检部门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工艺,设立生产过程的关键控制点,并制定控制项目及目标值,监督生产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和作业指导,以保证产品及零部件制作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同时对整机装备进行检验检测,以保证设备整体符合客户要求。
(2) 自主生产模式——节能环保设备
公司的节能环保设备属于定制化产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不同的工艺要求,相应的完成蒸汽压缩机的叶轮设计及MVR系统的设计工作。在签订销售合同后,历经技术部门提供设计图纸、生产部门编制生产计划、采购部门完成物料采购后,由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计划中的工艺要求完成产品的生产和装配工作。
(3) 委外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从原材料开始,经下料、焊接、机加工、抛光、装配等生产程序后,发往客户现场,经安装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最终确认销售。在上述生产过程中,受公司加工能力、交货时间、经营场地以及个别工序缺位的限制,公司为了及时向客户交付产品,将部分工序如金属波纹管的加工、线切割的加工、磨床/铣床/刨床的加工、设备内表面防腐涂层喷涂烧结、端面齿叶轮及部分压缩机配件的加工等委托外部单位/个人。具体由生产部门提出委外加工的申请,由公司提供图纸及委外加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专业的外协厂商进行加工。在选择外协厂商时,公司会根据外协厂商的产品质量、工艺、价格、生产资质等对其进行评估,遴选出优质的外协厂商。
4、 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不同的物料性质,采取“以产定购”和“按需采购”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采购。对于常用标准化部件,设定安全库存,由仓库按照实际需求,不定期的提出采购申请。对于根据订单要求定制化的物料,由技术部门确定参数型号后,进行针对性采购。
公司采购的物料按照类型分为金属材料和外购件两大类。金属材料主要为生产成品设备所需的钢材、哈氏合金、钛板、锻件等,属于构成设备的基础材料。外购件是除金属材料外,装配于公司装备或零部件产品中的其他各类原材料的总称,主要包括机械配件、机电设备、电气设备、辅材、阀门管件、仪器仪表、焊材等。针对上述物料的采购,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订单,经过询比价流程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后,签订采购合同。
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与长期合作的主要供应商签订了《年度合作协议》,明确了质量和交期条款。在日常采购管理中,公司会根据供应商的表现进行动态考核,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册。对于主要的物料采购,公司均存在两家以上稳定合作的供应商,不存在严重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况。对于外购件和外协件,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检验程序和质量问题处理程序,确保供应商的供货质量。
5、 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模式
由于公司的设备属于非标定制设备,产品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对于客户获得良好的使用体验至关重要。公司单独设置服务测试部门,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开展设备交付后的服务工作。
对于制药设备而言,设备交付后的服务工作由亚光股份的服务测试科进行,包括产品的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现场的操作培训,以及在设备验收后的维修及配件销售。
在设备交付后调试验收前,由服务测试科人员根据客户的通知到现场指导安装,并根据客户产线的建设进度对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对于已经验收交付的设备,在质保范围外的配件及维修,由服务测试科协调亚光股份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后提供给客户。
对于MVR设备而言,设备交付后验收前,由子公司乐恒节能的工程部和技术部分别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事项。设备交付并验收后,售后工作由乐恒节能的技术部(包括压缩机部)及售后服务部联合完成。设备在运行中若出现故障,由技术部(包括压缩机部)根据具体问题种类,形成解决方案。在质保范围外的配件销售,由售后服务部协调采购部,完成采购后提供给客户使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受下游医药、新能源客户行业景气度影响,公司业务进入深度调整周期,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801,484,239.32元,同比下降17.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2,038,483.06元,同比下降36.79%。公司基于对下游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从审慎的角度出发,对个别经营明显出现异常客户的应收账款采用单项计提方式进行资产减值处理,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数据产生了一定影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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