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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06,3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62元,募集资金总额419,999,994.6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059,628.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940,366.0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0〕58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差异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到期8,000.00万元

  (二)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54,28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29元,募集资金总额484,903,079.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69,297.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3,933,781.9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1月1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3〕2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差异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到期1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正药业”)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麒正药业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23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投资相关产品。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补充营运资金缺口,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改善公司流动性指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奥翔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翔药业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奥翔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 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特色原料药及关键医药中间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工程项目,其中仅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2: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子公司麒正药业高端制剂国际化项目(一期)尚在建设中,未产生效益。本公司特色原料药及关键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二期)包含多个工程项目,其中仅部分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5-017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2,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述事项,拟同意公司2025年度以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形式为自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资本开支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所称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5-018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翔药业”)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正药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麒正药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麒正药业日常经营需要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在2025年拟为麒正药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麒正药业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期限内,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麒正药业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麒正药业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麒正药业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翔药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情况。

  一、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54,28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29元,募集资金总额484,903,079.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69,297.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3,933,781.9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1月1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3〕29号《验资报告》。

  3、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情况。

  (二)风控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奥翔药业及其子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奥翔药业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5-022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830,297,14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999,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829,774.50(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05%。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和《奥翔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营情况稳定。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5-016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沈维华,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夏连,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金晨希,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维持不变。本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

  ● 交易金额: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因客户的应收款项发生逾期,导致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到期无法履约,从而引发的违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公司及子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及子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4、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时关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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