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20 公司简称:司太立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8,409,881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761,482.15元(含税)。
其中:2024年中期已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92.05万元;2024年末期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384.10万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医药制造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医药制造业总体保持中低速增长,但盈利端相对承压。一方面受集采扩面、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部分医药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医药企业的竞争进入到“全面低成本”竞争。投融资环境低迷,行业投入支出相对收缩。国际局势震荡,部分产业链去“中国化”风险仍然存在。另一方面,技术持续升级,部分创新含量高、临床效果好的产品加快进入临床。我国医药行业质效提速,无论是研发管线还是产品质量均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了较高的竞争力,对外授权与境外业务均取得良好进展。政策力度加码,全链条支持将营造良性生态。
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医药制造业2024年营业收入为25298.5亿元,与2023年一致,无变化;营业成本为14729.6亿元,比2023年增长2.0%;利润为3420.7亿元,比2023年下降1.1%。
(二)造影剂行业发展情况
造影剂又称为对比剂、显影剂,主要用于医学成像过程,增加检验影像的对比度,以更清晰地观察到器官、细胞组织等部位。根据用途,造影剂主要分为X射线造影剂(碘造影剂)、磁共振造影剂和超声造影剂。其中,X射线造影剂目前仍是全球造影剂市场的主体。根据行业研究机构PBI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造影剂终端制剂规模约为61.08亿美元,并以6.8%的年复合增长率持续增长,其中全球 X 射线造影剂市场规模占造影剂市场总规模的 72.5%,磁共振造影剂占比20.2%,超声及其他造影剂占市场总额的7.3%。
在国内,随着近年来国内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活水平改善,人口老龄化及对健康的愈发重视,人均医疗支出将稳步增长;国内肿瘤、心血管疾病以及神经系统疾病的诊断需求亦稳步提升,医学影像在临床诊断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国内造影剂市场规模持续增长。PDB统计数据显示,中国造影剂终端市场规模由2017年的112亿人民币,增长至2022年的125亿人民币。近年来我国医保制度逐渐完善,集采制度不断推进,纳入集采目录的药品种类不断增多,目前我国X射线造影剂中只有碘海醇注射液、碘克沙醇注射液、碘帕醇注射液被纳入集采,预计未来纳入集采的X射线造影剂细分产品将越来越多,有望推动其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因此,未来我国X射线造影剂市场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所处行业政策情况
2024年以来,政策继续支持和规范医药行业发展。全国针对医药产业出台系列政策,主要集中在完善新药定价机制、发展银发经济、儿童健康保障、药品价格治理、集中采购、规范医疗服务等方面发布一系列重要政策。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政策如下:
1、“三医联动”推动产业升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报告期内,国家在支持创新药、药品审评改革、扩大医疗领域开放试点、医保数据衔接商业保险等方面大力推陈出新。目前,我国基本上形成了鼓励医药创新+提升医疗服务+优化医保支付的“三医联动”政策体系,主线任务是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
2、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
报告期内,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部署,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要求,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通知》提出继续大力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明确行业预期,持续巩固改革成果。
报告期内,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本次集采有62种药品采购成功,覆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精神疾病等领域。2024年也是开展地方集采次数最多的一年,共进行了28次地方集采,包括省际联盟集采11次、省级集采14次、市级集采3次。
3、合规经营持续深入推进
报告期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要求扎实做好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聚焦医疗机构“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重点惩治利用经商办企业“靠医吃医”、收受供应商回扣等问题,治理接受医药企业变相利益输送的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系首个国家层面的医药合规指引文件,针对涉及医疗专业人士的九大高风险活动类别,按照“应当”“可以”“建议”“倡导”四个层级进行了分类规范,提示了未来的重点监管领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管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医药代表药品学术推广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医药特色原料药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产品为非离子型碘造影剂系列药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已覆盖碘造影剂系列产品中碘海醇、碘帕醇、碘克沙醇、碘美普尔、碘佛醇、碘普罗胺等的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与销售。同时,公司深耕左氧氟沙星系列产品多年,生产销售有左氧氟沙星原料药和中间体。基于在特色原料药领域的竞争优势和近二十年来积累的客户资源,公司持续布局原料药和中间体CMO/CDMO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介绍如下:
1、 制剂产品
2、 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以市场需要为导向,自主制定产供销计划。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主要由供应商中心、招投标中心、采购中心负责,实施集中采购模式,以为公司争取最大限度节约成本为原则,严格按照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的方式,由供应商中心确定符合资质的入围供应商,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最终供应商,最后由采购中心向指定供应商进行产品采购。与关键原材料供应商则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确保供应链的稳定。
2、生产模式
对于造影剂和喹诺酮类产品,公司根据销售情况、库存状况、市场环境等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产品生产供应。生产部门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生产;质量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并通过对生产各环节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监测和监控,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CMO/CDMO产品则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按客户需求的特定产品标准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原料药销售:公司的原料药销售终端客户主要为下游制剂生产企业,分为国内销售和海外销售,国内销售主要为直销;公司海外销售主要为自营出口和经销商销售两种模式。公司原料药海外主要销往欧洲、日本、韩国、印度、东南亚、中东、拉美等国家和地区;国内则与主要碘造影剂制剂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制剂销售:对于纳入国家集采品种,公司选择与配送能力、资金实力和商业信誉强的区域性或全国性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由配送经销商将公司产品分销到医院并回笼货款。同时,公司建立并完善在全国各省的销售网络,组建专业化的学术团队,采用传统模式推广非集采品种。制剂出口则采用代理、直销、代工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
CMO/CDMO业务:客户对公司现场审计评估合格后,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CDA),由客户向公司转移技术工艺,公司按客户工艺生产样品交由客户检验,合格后客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产品只对该客户供货。CDMO则还需要为客户完成定制研发并定制生产。
(三)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长期着眼于造影剂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重视自主研发能力,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公司是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非离子型造影剂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公司承担的“非离子型X-CT造影剂原料药—碘海醇”项目和“第四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关键中间体帕珠沙星产业化”项目均获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颁发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原料药碘海醇和帕珠沙星还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高纯度非离子型X-CT造影剂—碘海醇的合成工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分别评为“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和“台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除此之外,公司自成立以来获得各类大小奖项400多个。
2020年,集团实现制剂商业化生产,并在2021年、2022年分别中标国家第五批、第七批集采,现已成为国内造影剂制剂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产品覆盖近30个省份、3000多家医院。
(四)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经过20多年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碘造影剂企业中产品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的厂家。原料药已建成产能2400余吨,其中约1800吨已完成国内及国际主要质量体系认证;制剂已建成产能2000万支,其中500万支产能可用于公司现有所有制剂产品的生产。报告期内,上述原料药及制剂产能的建成和投用,一定程度缓解公司产能紧张状态,促进公司营收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5,022.47万元,同比增长7.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09.90万元,同比下降 211.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12.99万元,同比下降 251.5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预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9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具体发放金额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公司”)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与获得感,在对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后,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订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提质增效促发展
公司经过二十多年来在医药领域深耕细作,已形成以造影剂、喹诺酮、CDMO为主业,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国内、国际两翼齐飞的医药上市企业。公司营业收入自上市以来连续保持正向增长,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5亿元,继续维持业绩的稳健增长。
围绕“国内+国际”、“原料+制剂”战略,2025年,公司继续推进产能利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及体系认证工作,提升经营效率。
在产能利用方面,公司将继续推进上海司太立新制剂车间、海神400吨碘海醇及200吨碘帕醇原料药车间、江西300吨碘佛醇车间等已建成产能的法规认证和变更工作,尽快实现商业化生产,提升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各环节的产能利用率,支撑公司销售增长,通过规模效应实现效益提升。
在制剂市场开拓方面,公司继续推进国内外的客户开发工作。在国内,借助集采品种接续、非集采品种省集采,推动公司制剂业务持续较快增长;在国际,公司将充分发挥爱尔兰IMAX在注册和市场布局方面的先发优势,及上海司太立的产能和成本优势,依托公司重点推进中的欧盟EU-GMP认证,实现二者的产业协同,打破海外市场增长瓶颈。
在产品研发及体系认证方面,2025年,围绕碘造影剂产品碘普罗胺、磁共振造影剂钆喷酸葡胺等制剂产品,推动产品注册进度;有序推进碘造影剂产品的补充申请、磁共振造影剂、超声造影剂在研产品的研发、注册工作。上海制剂工厂重点推进欧盟EU-GMP认证工作,尽快实现上海制剂生产+IMAX制剂销售的联动。各原料药工厂重点推进已建成原料药车间的国内GMP符合性认证、欧盟EU-GMP及其他国家的体系认证工作,推动实现商业化生产落地。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稳定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发布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自上市以来,除2023年度因重大项目开支及资本运作原因未实施现金分红外,其他年度均实施了现金分红,累计派发现金股利5.7亿元。2024年,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首次制定并执行中期分红方案。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落实新“国九条”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业务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兼顾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注重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让广大投资者切实分享到公司发展成果。
三、保持高质量信息披露,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坚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持续优化公告编制与披露的工作机制,高效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提升公告的可读性和易懂性,确保所有股东公正平等地获得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准确解读公司经营业绩,分享产品及市场规划等重要信息;注重投资者日常沟通,安排专人接听投资者电话、接收投资者电子邮件,及时关注上证 e 互动平台提问,确保投资者沟通渠道的畅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同时,结合资本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通过多元化形式开展路演、反路演活动,主动吸引并积极维持资本市场的关注,不断增强投资者信心。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治理机制,持续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夯实制度根基,确保常态长效。常态化梳理更新相关制度,为实现公司各治理主体权责匹配、高效决策提供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完善履职保障机制,构建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联动机制,确保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贯彻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新“国九条”及相关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股东回报、投资者权益保护、估值提升等方面的最新规定,持续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打造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
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董监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治理等相关法规培训,不断提升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法务部专职协助独立董事高效、畅通履行职责。
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畅通独立董事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加强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倡导共同发展的理念,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全力执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业,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正向价值,持续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本方案基于公司目前所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而制定,所涉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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