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号)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珍宝岛”)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803,592股,发行价格为1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999,917.2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759,785.06元(不含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240,132.2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87号)。
以前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70,740,733.77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9,391,624.7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31,349,109.0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0,000,000元,累计利息收入4,937,710.02元,累计手续费支出20,778.6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0,807,954.5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北京恒创星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分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哈尔滨市呼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47号公告),相关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0月,因项目变更、减少管理成本及部分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等原因,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75号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4-062号公告)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2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可使用状态,公司拟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30.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尾款及保证金支付完毕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办理资金划转,并在资金清零后办理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081号公告)。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原募投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的子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18个化药仿制药因政策调整、市场销售环境变化等因素终止开展,该部分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其他募投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原募投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子项目“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的对应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中的另一子项目“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其他募投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68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79号公告)。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4年10月延长至2025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063号公告)。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确认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144,533,694.36元。经再次核查确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应为118,763,694.36元,公司已将前次置换行为多置换的25,770,000.00元,利息83,212.40元,合计25,853,212.40元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3-080号公告)。
除前述更正置换募集资金事项外,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前述更正置换募集资金事项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剩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530.57万元。
注5: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的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已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中包含了该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注6:受四舍五入影响,上表中可能存在明细数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
注7: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2.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表中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不含暂时补流的2.3亿元。
注8:“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中本年度投入金额为负,系创新药项目终止研究服务协议退回募集资金账户113,032,000.00元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2.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表中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不含暂时补流的2.3亿元。
注3:“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中本年度投入金额为负,系创新药项目终止研究服务协议退回募集资金账户113,032,000.00元所致。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5-028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受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20,042.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我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我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关联方组合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经测试,2024 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185.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2024 年公司应对集采后市场需求,增加产品储备,期末存货余额增加。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9,807.17万元。
(2)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4 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9.4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0,042.5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0,042.57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能够合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闫久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磊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闫久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闫久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磊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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