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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含税)。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40,453,970.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02,035,3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0,436,635.83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1%。2024年度公司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2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或“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正在筹划由中国船舶通过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 HYPERLINK “http://“ 及其摘要。

  相较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25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11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进行登记。具体如下: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23日9:00-12:00,13:30-16:30;接待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5年5月23日16:30之前将股东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010540。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5年5月23日16:30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CSICL601989@163.com。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5年5月23日16:3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97。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010555

  传    真:010-88010540   邮 编:100097

  3. 联系邮箱:CSICL601989@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5年5月22日下午15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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