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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如下:

  一、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二、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三、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它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是”改为“系”、“或”改为“或者”、“公司章程”改为“本章程”、“上市公司”改为“公司”、“制订”改为“制定”、条款编号、章节编号、标点的调整等,不再作一一对比。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对应制度。

  五、公司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并修订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后的制度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以及部分制度的制定、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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