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剑伟先生、杨铭先生、严杰先生、陈思遥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在峰先生、邹燕女士、李宇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5)第00496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427,749.27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31,197,521.94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为确保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融资计划限额为29.9亿元。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2025年度融资事宜。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剑伟、杨铭、严杰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评价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48.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68.10万元。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委员会关联委员在讨论自身薪酬事项时已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独立董事邹燕、周在峰、李宇轩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独立董事邹燕、周在峰、李宇轩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现了公司在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展现了公司绿色安全环保的发展理念。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宾纸业”)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进展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的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剑伟先生、杨铭先生、严杰先生、陈思遥女士;
2、独立董事候选人:邹燕女士、周在峰先生、李宇轩先生。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形式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剑伟: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7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主任,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宜宾海丰鑫华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四川酒业茶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宜宾市酒业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宜宾纸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铭: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级经济师,本科学历。曾任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四川海大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现任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宜宾纸业董事。
严杰:男,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曾任五粮液集团战略发展部主管;现任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宜宾纸业董事。
陈思遥:女,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英国肯特大学国际会计与金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助理,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投资管理岗;现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宜宾纸业监事。
周在峰:男,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全国工商联纸业商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造纸杂志社副社长,宜宾纸业独立董事。
邹燕:女,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和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纸业独立董事。
李宇轩:男,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美国湾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深圳渠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美深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美深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宜宾纸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代码:600793 公司简称:宜宾纸业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本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28,427,749.2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35,406,346.84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0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制浆造纸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1—12月,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5,846.9万吨,同比增长8.6%。规模以上造纸和纸制品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566.2亿元,同比增长3.9%;实现利润总额519.7亿元,同比增长5.2%。
2024 年,全球经济复苏动能持续疲弱,地缘政治冲突、贸易壁垒等多重因素叠加,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严峻,我国经济复苏基础仍处于巩固深化阶段。在此背景下,我国造纸行业面临多重挑战,受原材料价格波动、能源成本高企、终端需求收缩等因素影响,行业运行压力持续加大,企业利润空间进一步收窄,成本控制与市场拓展面临双重考验,行业整体承压明显。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叠加国内“禁废令”、“限塑令”等环保政策影响,具有规模经济的头部企业和具备差异化优势的纸企竞争优势更为明显。
2、醋酸纤维素行业
醋酸纤维素行业相对小众,全球醋酸纤维素产能约90余万吨,其中超过80%为纺丝级醋酸纤维素,主要应用于香烟过滤嘴市场,其余部分主要应用于眼镜板材和偏光片保护膜市场。醋酸纤维素行业需求企业具备多项资质,对研发实力、资金实力及产品质量保障实力等方面要求较高,进入壁垒较高,随着行业新产能的增加,醋酸纤维行业将聚焦绿色转型、高端化及产业链整合等方向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有食品包装原纸、生活用纸原纸以及生活用纸成品纸、醋酸纤维素的生产和销售。
2024年公司生产纸品25.98万吨,同比减少18.79%,销售纸品28.12万吨,同比减少9.7%。醋酸纤维素2024年产量为2.86万吨,同比增加0.93%;2024年销量为2.71万吨,同比增加1.06%。 公司原纸业务现有食品原纸、生活用纸原纸。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普什集团购买其持有的醋纤公司67%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一季度至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追溯调整,致使季度数据与已披露的一季度至三季度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8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成员高革胜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职权,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议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实现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构成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内控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及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监事杨军、陈丹、高革胜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为确保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融资计划限额为29.9亿元。监事会认为:2025年融资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需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一)存货减值测试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依据预计加工费、未来售价、运费、销售费用等情况进行测算,公司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30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653.46万元,净增加2025年1-3月合并报表利润1,223.46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测试
经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期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
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算,2025年第一季度末需冲回信用减值损失62.94万元。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经对公司土地使用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
四、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根据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审慎、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427,749.2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弥补亏损为263,834,096.11元,实收股本为176,904,002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造纸业务2023年至2024年期间出现大额亏损。造纸业务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1.食品包装纸市场环境影响:2023-2024年,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下游客户需求不旺、行业新增产能释放、供需严重不平衡等因素导致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同比下跌幅度较大。
2.采购周期影响:受采购周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原辅料采购价格同比下降幅度小于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公司依据行业惯例进行生产备库,受整体消费市场环境影响,导致公司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存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照相关存货的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原则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
三、应对措施
1.实施组织机构改革,激发全员活力。公司已于2025年2月完成组织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全员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得以提升,管理效能得以提高。
2.多措并举提升造纸业务盈利水平。一是抓好生产,全力提高装置能效,降低能耗物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二是抓好营销,在产品调整、渠道调整、营销模式调整三大方面改革发力;三是抓好采购,加大对“原料、辅料、设备材料”三大料采购成本的深度挖潜;四是抓好管理,全力降低可控费用;五是抓好项目进度,为经营目标做增量。通过以上举措,2025年一季度造纸业务业绩环比明显改善。
3.加快布局生物基材料产业。围绕主业延伸拓展高附加值领域,发挥“延链、补链、强链”的业务协同效应,增强产业综合竞争优势。
四、特别说明事项
公司收购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日为2024年12月25日。公司追溯调整前2023年12月31日未弥补亏损为5,626,667.66元,追溯调整后未弥补亏损为135,406,346.84元,公司2023年追溯调整前未弥补亏损额未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日期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4年,本公司向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67%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为2024年12月25日,公司相应对上年同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剑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亚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剑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亚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剑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亚红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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