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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R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4年12月6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3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录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参加董事七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的合规性,同意公司拟增加向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交易额度,本次销售交易额度增加至9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韩录云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互相担保,同意公司拟为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林州富锦装备制造业孵化园有限公司分别在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890万元、6,900万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两年。上述被担保方届时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3,486.09万元。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韩录云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3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也符合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与发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对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届时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3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为28,000万元(敞口额度14,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铸锻”)、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矿建”)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持有重机矿建100%股权已质押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

  2、公司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金额为3,8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机铸锻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重机铸锻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金额为1,4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间互相为其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3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95735560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注册资本:捌亿零壹佰陆拾捌万叁仟零柒拾肆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08日

  住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经营范围:煤矿机械、防爆电器、机器人产品制造、销售、维修及租赁服务;机械零件、部(组)件的加工、装配、销售;机电产品及技术的开发、应用及销售;锂电池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煤炭销售;软件开发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情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739050081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清正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伍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13日

  住所:姚村镇河西村

  经营范围:模锻件、自由锻件、铸钢件、铸铁件和铝合金铸件生产;房产租赁。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情况:重机铸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

  担保人: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授信额度28,000万元(敞口额度14,0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和质押

  2、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

  担保人: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3,8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4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8,963.38万元(含本次担保,未到期),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98%,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51,2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35%;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保余额为26,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03%;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30,966.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9%。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质押合同》。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3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为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林州富锦装备制造业孵化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锦装备”)分别在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890万元、6,900万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两年。上述被担保方届时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3,486.09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2293845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长旺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08 月 21 日

  住所:林州市河顺镇石村东

  经营范围:凭有效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矿山开采、自选、勘探、销售。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矿业公司系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矿业公司构成《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法人。

  失信情况:经核查,矿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林州富锦装备制造业孵化园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富锦装备制造业孵化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563712685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书德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10 月 20 日

  住所:林州市姚村镇河西村

  经营范围:煤机装备制造及维修,销售钢材;从事孵化园项目管理与服务。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富锦装备系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富锦装备构成《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法人。

  失信情况:经核查,富锦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林州富锦装备制造业孵化园有限公司

  债权人: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890万元、6,9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两年

  反担保措施:上述被担保方届时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3,486.09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互相担保,同意公司拟为矿业公司、富锦装备分别在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890万元、6,900万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两年。上述被担保方届时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3,486.09万元。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和公司管理层沟通,本次拟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关联方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存在实际互相担保和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合理、合规的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8,963.38万元(含本次担保,未到期),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98%,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51,2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35%;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保余额为26,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03%;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30,966.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9%。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3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为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钢公司”)、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行恒丰”)在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同意公司拟为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颖泰”)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不超过1,600万元、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不超过1,650万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被担保方届时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钢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100万元。中农颖泰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325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2293933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国山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08 月 21 日

  住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失信情况:经核查,林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7218625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志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09 日

  住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炼焦;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材料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失信情况:经核查,太行恒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

  名称: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6807798116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柑彤

  注册资本:18,317.843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10月17日

  住所:林州产业集聚区鲁班大道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兽药生产;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

  

  注:上述持股比例保留两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

  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失信情况:经核查,中农颖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上述担保均是存量续作业务,且公司与被担保方之间存在互相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钢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100万元,中农颖泰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325万元。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为林钢公司、太行恒丰、中农颖泰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8,963.38万元(含本次担保,未到期),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98%,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51,2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35%;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保余额为26,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03%;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30,966.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9%。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3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1)。

  现根据业务需求,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拟对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销售产品的交易金额预计增加至950万元,向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购产品的交易金额不变。涉及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涉及表决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注: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8797597536U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注册资本:4,010.96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9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22层2210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股权结构:

  

  注:上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了两位小数。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担任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之子郭浩先生担任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该关联方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财务、资信状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增加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交易金额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的需求,本次交易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照同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公司(含子公司)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尚未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与关联方将根据后续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预计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交易金额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而增加的,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公司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本次交易事项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预计,交易理由合规、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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