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4,840,000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1月,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同意浙江昂利康动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保科技”)增资事项,各股东按照原有持股比例增加出资合计1,000万元,动保科技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昂利康仍持有动保科技52%的股权。
2、2025年3月,经公司经营管理层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浙江海昶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昶生物”)认缴出资224.6363万元,获取海昶生物6.6867%股份,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海昶生物的股份比例由5.6201%降至5.244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方南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松英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方南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松英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11月2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2022年11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206万股,占过户日公司总股本的2.15%。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实施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权益分派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两次权益分派分别转增43,176,068股和62,605,299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数变更为4,331,1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年11月2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根据《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存续期为24个月(即2022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2日)。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5年11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尚持有公司股份4,331,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年11月2日届满,存续期将于2025年11月2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5年11月2日。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长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5、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6.7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
3、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5、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件基本信息
化学原料药名称:多潘立酮
登记号:Y20230000585
生产企业名称: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绍兴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
申请内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
二、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07月递交了多潘立酮原料药的药品注册申请并获得了受理,并于近日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
多潘立酮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得化学原料药多潘立酮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获得该药物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对本公司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由于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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