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山子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拟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法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允许企业自2024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06日发布了解释第18号,本公司自2024年01月0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8号对于“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如下:
(一)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山子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5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
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经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审慎分析,并结合审计机构意见,因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他收益确认方式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披露的 2024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部分科目列示有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4 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将影响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他收益、净利润等科目金额。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二)对202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一) 对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三、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 4 月 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36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屠赛利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屠赛利女士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辞职报告自提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副总裁职务后,屠赛利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屠赛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屠赛利女士在任职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谈跃生、杨央平、陈珊
2025年4月28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本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实施了监督,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后,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适应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监督有效。
五、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制度要求,及时、公平、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七、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善,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以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点风险揭示及防控作为关键点,各项工作均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审议,基于审慎的判断,发表如下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4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批发和零售业(2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金融业(9),房地产业(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采矿业(6)农、林、牧、渔业(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建筑业(5),综合(1),住宿和餐饮业(1),卫生和社会工作(1)。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全体委员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1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山子高科2024年度审计计划》,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签字注册会计师、财务部相关人员、证券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大家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内控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山子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4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高端制造业
2024年度,公司在保持邦奇公司和ARC公司生产经营体系完整和独立的基础上,根据高端制造板块经营发展和公司管控需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坚实保障,重点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市场、产品研发、管理架构提升等方面开展工作。
1、主要经营模式
● 邦奇公司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比利时邦奇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汽车自动变速器独立制造商,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变速器,主要产品为无级变速器(CVT),同时致力于研发双离合变速器(DCT)、混合动力总成系统和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
(1)采购模式
邦奇公司的采购使命:一个有效的采购组织,通过将供应链和客户要求完美结合来完成适当的商品交易计划以实现增值降本。
邦奇公司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或零部件主要包括锥盘、钢带、电磁阀、液压控制阀、油道、行星齿轮等,这些既包括 标准化零件,也包括专门为邦奇公司定制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由于所需原材料基本外购,采购环节对于邦奇公司产品质 量保证以及成本控制至关重要。当产品生产要求新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或出于成本控制、战略性多元化采购需要等目的, 邦奇公司会启动新供应商筛选程序。通过建立潜在供应商清单、对合格供应商打分和试制品检测、签署保密协议及供货 框架协议等一系列流程形成合格供应商清单,并定期管理更新。经过多年合作,邦奇公司和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关系,但仍严格执行汽车零部件行业常用的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管理采购流程,确保供应商资质和其产品质量经 过严格审核。
除少数零部件和原材料外,邦奇公司通常以持续采购订单或单一订单的方式向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持续采购订单通常由采购部门根据安全库存管理的需要及交付安排等向合格供应商发出。供应商批量供货之前需要先向邦奇公司提交 PPAP 批准文件和样件,经邦奇公司进料审核测试通过后方可进行供货。
(2)生产模式
邦奇公司的生产使命:设计、实现和持续改进邦奇公司的制造系统,使全球所有业务单元能以具有竞争力的成本稳定地生产优质产品。
邦奇公司的生产模式基于一种矩阵架构,在该架构定义和划分了全球集中专业生产团队和各业务单元生产团队的职位和职责。根据已生产的变速器关键质量特性,定义了 7 个关键能力领域:精益生产线设计、自动化和数字化制造、装配技术、机械加工、焊接和清洗、测试和测量、原型和工程。 由行业领军人物领导的各业务单元团队的角色,是根据业务单元要求可靠的地执行项目。 业务单元团队由分配到各项目的全球专业团队成员和接收运营团队的代表组成。项目团队负责从定义需求到机器或生产线的全面调试(工厂验收)的全过程开发和设备创建活动,并负责对现有制造系统的持续改进和生命周期管理。 全球能力团队负责为邦奇全球开发适合的技术能力,以最佳方式支持邦奇全球所有业务单位产业化项目,并在全球所有邦奇工厂以标准化的方式定义标准方法和工具来执行过程开发和设备实现活动。
● ARC公司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美国 ARC 公司,是全球第二大独立气体发生器生产商,其主要从事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等,目前在全球 4 个国家建有 7 个生产基地,具有覆盖亚太、北美和欧洲等地区的全球化布局及丰富的产品组合、完善的销售平台和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
(1)采购模式
上游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主要包括引爆器、发生剂、冲压件、钢管和工业气体等,这些既包括标准化零件, 也包括专门为 ARC 公司定制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由于所需原材料基本外购,采购环节对于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以及成本控制至关重要。经过多年合作,ARC 公司和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关系,但仍严格执行汽车零部件行业常用的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管理采购流程,确保供应商产品质量经过严格审核。
ARC 公司通常以询价的方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首先,由工程部提交设计图纸,交由采购部询价;采购部向供应商发出询价请求,获得报价之后进行横向比较和分析,经过几轮报价后最终确定供应商,并和供应商签署框架合同。供应商批量供货之前需要先向 ARC 公司提交PPAP 批准文件和样件,经 ARC 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生产。
(2)生产模式
ARC公司推行精益生产方式,以销售订单为驱动进行生产安排。根据合同条款,客户需要至少提前12周下订单。销售部从客户处取得订单后通知财务部和生产部。生产部在确认数量和设计后,再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安排生产计划。ARC公司按照此种方式对所有订单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进展,若计划订单有所变更,由销售部提交计划调整通知单。
(二)整车制造
自2022年2月重整以来,山子高科建立从高端零部件制造、整车制造、出行服务到半导体材料的高端制造产业链生态圈。作为关键一环的整车业务,管理层自2021年即开始布局,2022年山子汽车成立,作为山子高科进军整车行业的核心板块开始相关技术和人员的储备,2023年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国企邢台信德持有的邢台龙冈90%股权,获得了相应的造车资质,为后续造车打下基础。公司在商用车业务上以“打造新能源城市物流车新物种”为目标,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服务;在乘用车业务上立足哈尔滨,锚定海外整车市场,利用哈尔滨当地现有整车制造资源,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和产品导入,打造面向“一带一路”国家为主要市场的整车制造项目。
(1)乘用车
公司乘用车板块专注于打造以海外市场为切入点,全面导入先进技术和车型,持续打造面向海外市场的整车制造基地,主厂区占地面积约62万平方米,停车场用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7万平方米,工厂拥有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的自动化、智能化柔性生产线,生产线设备824台套,具备12万台A-C级乘用车整车柔性生产能力。但到四季度,内外部形势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是地缘政治风险和贸易摩擦的加剧,公司开始对面向一带一路市场的整车业务进行调整。2025年,公司拟将现有整车业务进行重组,将资金和资源进行集中,公司将继续利用现有资质,高效和低成本推进新车型的研发。
(2)商用车
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整车制造企业,聚焦商用车领域,打造一款为物流而生的轻型物流车。首款产品是市场上为数不多的正向研发的新能源商用车,在空间利用率、载货量、续航等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在此产品的基础上,积极研发其他新能源车型,结合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服务平台,覆盖城市内配送物流场景。公司通过对全国商用车及乘用车市场的充分调研,优先选择以城市物流这一蓝海市场作为突破口、以正向研发为核心理念、开发和制造高度符合目标人群需求的高性价比、大载货量、广应用场景、续航无忧的物流车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追溯调整内容为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2,973万元的重分类,不影响上表主要财务指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R是 □否
前期差错更正原因主要系公司整车出口业务所致,因公司首次开展乘用车生产销售出口及基地代建等业务,就收入确认时点、政府补贴收入确认原则及EPC收入总额/净额确认原则上,与年审会计师经过充分讨论和审慎评估,对前期列报进行更正。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6亿元-10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6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具体调整包括: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5元/股,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六个月,延期至2025年7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5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1月5日、2024年12月5日、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8日、2025年3月6日、2025年4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2024-067、2024-078、2024-086、2025-009、2025-012、2025-016)、《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业务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叶骥先生计划自2024年7月29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7月 27日在指定媒体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5年1月24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发来的告知函,因债务和资金筹措原因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并将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5年7月28日,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该事项于2025年4月24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因执行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浙02执466号裁定书(申请执行标的为4.3177675 亿元),宁波中院分别于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对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4.7222%中的 24.4662%财产份额进行拍卖和变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两次拍卖均未成交。本次司法变卖自2025年4月17日10时至结束,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利害关系人于收到宁波中院异议请求驳回裁定后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复议申请,日前已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浙江高院正式决定立案审查。本次变卖最终的效力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议审查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财产份额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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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骥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谈跃生、杨央平、陈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4,145,041.7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5,066,447,444.38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5,674,931,887.2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10,741,379,331.65元。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计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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