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永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凡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永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凡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星先生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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