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已按照除权后的股本重新计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以上文件进行了修订,并披露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相关文件再次进行了二次修订,并披露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相关文件再次进行了三次修订,并披露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4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4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8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后续公司将在12个月内严格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次发行。
2024年12月24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经深交所备案通过。
2025年1月23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并上市的工作。
2、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的变更
(1)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完成《公司章程》的修改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7,512,976元。
(2)2024年6月20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票完成登记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73,25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7,512,976元变更为人民币147,586,231元。
2024年10月14日,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完成登记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1,114,7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7,586,231元变更为人民币148,700,931元。
2024年11月21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股票完成登记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43,95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8,700,931元变更为人民币148,744,884元。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离职人员已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1,82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8,744,884元变更为人民币148,743,064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本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登记,并于2025年1月23日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13,029,608股,本次发行新增股票登记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8,743,064元变更为人民币161,772,672元。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已根据上述变更事项,向深圳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资质认证
公司于2025年1月取得深圳海关颁发的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AEO认证是中国海关对企业信用管理的最高等级认证,被誉为开展国际贸易的“金字招牌”,AEO企业可享受互认国家双方海关的“国际最认可、国内最优惠、通关最便利”等多维度优惠措施,公司全球通关效率再提速。公司将以通过AEO认证为契机,依托高效的内控体系,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与运营效率,提升国际物流效率,优化供应链体系,为全球客户提供更高效、更可靠的全球交付服务。
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人员已授予登记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366股。本次回购注销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18,028股调整为815,662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89人调整为88人,预留部分330,876股及激励对象不变。
2024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回购注销该名离职人员已授予登记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2,366股。
5、为子公司源德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源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本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仅存在对源德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折合人民币为34,839.89万元,占公司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7%,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源德的担保。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褚伟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灿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褚伟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灿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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