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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5-57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出具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以下简称《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承诺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且不高于回购交易价款的90%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本议案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6.69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0)、《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1)、《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50)。

  二、《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且不高于回购交易价款的90%。

  3.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5.承诺函有效期: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期内有效。

  公司该笔贷款已完成中国银行审查审批手续,公司可根据实需申请提款。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使用的资金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条件。公司本次贷款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且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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