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关于赣锋锂电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赣锋锂电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电”)以人民币20,000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洛腾(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
2、关于阿根廷Mariana锂盐湖项目正式投产的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Litio MineraArgentina S.A.旗下阿根廷Mariana锂盐湖项目一期于当地时间2025年2月12日在项目地举办了投产仪式,标志着Mariana锂盐湖项目一期规划年产能2万吨氯化锂生产线正式投产。公司将积极加快推动该项目产能爬坡进度,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将进一步优化公司锂资源的供应及成本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3、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易储部分股权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易储部分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亿元的价格向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收购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易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储”)全部股权。
2025年3月7日,深圳易储已完成增资扩股事项及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引入新股东及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易储增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深圳易储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对深圳易储的认缴出资保持人民币45,000万元不变,并向深圳易储增加实缴出资人民币25,000万元。在本次增加实缴出资前,公司已向深圳易储实缴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增加实缴出资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易储实缴出资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公司持有深圳易储股权不发生改变。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良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洁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良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洁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华安先生主持。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赣锋锂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58)。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华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赣锋锂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59)。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59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及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上述人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1名,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及任期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良彬先生、王晓申先生、沈海博先生、黄婷女士、李承霖先生、罗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浩钧先生、徐光华先生、王金本先生、徐一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六名非独立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李良彬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晓申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二、第六届监事会组成及任期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邹健先生、郭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华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黄华安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王晓申先生为公司总裁;
聘任熊训满先生、徐建华先生、傅利华先生、王彬先生、罗光华先生、向伟东先生、何佳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聘任黄婷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聘任任宇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任宇尘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四、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聘任黄华安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黄华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
五、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罗泽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罗泽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罗泽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三。
六、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邓招男女士、于建国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欧阳明女士、李承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建国先生和李承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邓招男女士持有公司3,378,5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欧阳明女士持有公司165,3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以上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晓申先生:1968年出生,1990年6月毕业于中国北方工业大学工业工程管理专业,2002年8月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1991年7月至1992年4月任职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新疆公司新疆锂盐厂,1992年4月至2002年7月在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新疆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负责锂业务),2002年8月至2005年6月在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总经理,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10年12月起担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和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裁,现任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裁。同时兼任公司拥有股权的多家公司(包括本公司的若干附属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申先生持有公司141,460,966股A股股份和51,8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1%,是公司第二大自然人股东,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熊训满先生: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5年入职奉新赣锋,历任奉新赣锋技术员、有机锂工厂车间主任、奉新赣锋总经理、东莞赣锋总经理、循环科技常务副总经理、宜春赣锋总经理,2019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常务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训满先生持有公司52,5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良学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建华先生:1969年出生,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华东化工学院化工机械设备专业,1990年9月至2008年1月担任江西盐矿一间分厂的工程师,2008年2月加入赣锋锂业,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基础锂厂副厂长,2011年1月起担任公司制造中心总监、物资保障中心总监,2012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裁,主要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及工程建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建华先生持有公司602,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傅利华先生:1981年出生,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工程师。2008年入职赣锋锂业,历任特种锂厂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计划科科长、副厂长、基础锂厂厂长、公司监事,2019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利华先生持有公司215,05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婷女士:1987年出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双学位本科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0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部助理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财资中心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任职于江西赛维 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任职于公司财会中心经理,2020年4月至2023年1月任职于公司财会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婷女士持有公司18,9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任宇尘先生:1990年出生,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理学硕士,于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员职务,负责对企业进行外部审计工作;后于2017年1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投资者关系主管、港股公司联席秘书、证券部副部长、证券部长职务,2023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宇尘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光华先生:1982年出生,南昌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2月至2014年9月任职于公司设计部工程师,2014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职于公司设计部部长,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任工程中心总经理,2023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光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彬先生:1986年出生,南昌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2009年7月入职赣锋锂业,历任公司工厂工程技术员、车间主任、厂长助理、万吨锂盐工厂厂长、集团总裁助理等职务,2024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彬先生持有公司1,1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向伟东先生:1970年出生,长春地质学院地质学学士、矿床学硕士,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矿产普查与勘探学科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先后就职于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及紫金矿业集团,拥有14年澳大利亚、非洲、欧洲等地世界级矿山企业及上市公司高管经历。在境内外矿山企业运营管理、大型矿山项目建设及矿业投资并购方面具备深厚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推动复杂矿业项目的高效执行与价值创造,致力于推动全球矿业资源的高效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伟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佳言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曾任达能中国销售经理,韩国卢华综合商社(NOAH)贸易部部长、市场总监,上电控股集团运营总监,上海畅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加入赣锋锂业,曾任营销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赣锋锂业副总裁,兼任营销中心总经理、赣锋新加坡公司总经理。在公司运营和营销方面有15年经验。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佳言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简历
黄华安先生: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9月-2017年12月任毕马威全球商务服务(广东)有限公司分析师,2018年7月起历任公司审计部主管、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和审计监察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华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罗泽人先生:1997年7月出生,厦门大学金融硕士。2021年7月入职赣锋锂业证券部,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和证券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泽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任宇尘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0-6415606
邮 箱:renyuchen@ganfenglithium.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龙腾路
邮政编码:338000
罗泽人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0-6415606
邮 箱:luozeren@ganfenglithium.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龙腾路
邮政编码:3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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