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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5-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曾剑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曾剑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曾剑南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曾剑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曾剑南先生所负责工作已做好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截至本公告日,曾剑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曾剑南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曾剑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怡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怡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财务总监候选人简历

  周怡女士,1983年出生,北京交通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士学位;悉尼大学专业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最近五年历任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部负责人、核算总监,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BP总监、财务副总监。

  周怡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关于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5-15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30层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赵枳程、张佩华、张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赵会强、赵卫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聘任周怡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的详细内容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财务总监候选人简历

  周怡女士,1983年出生,北京交通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士学位;悉尼大学专业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最近五年历任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部负责人、核算总监,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BP总监、财务副总监。

  周怡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关于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的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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