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归属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96,460.54元,公司资本公积合计2,435,898,081.65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109,781,211.3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880,678,107.17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9,103,104.17元。
由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96,460.54元,公司合并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86,380,582.54元,不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第(九)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第(九)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33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面临的风险、应对措施”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阅读,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2024年,中国零售行业受到数字化转型、电商崛起和消费者行为变化的多重影响不断变革调整。实体零售商家仍然面临着来自线上购物的巨大压力,不断在实体门店通过创新商品、优化服务、强化客户体验、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提升消费者的购物需求、增大消费者对商场的粘性。与此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移动支付等科技力量重塑零售业态。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95亿元,同比增长3.5%。2024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55,225亿元,比上年增长7.2%。按零售业态分,2024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专业店、超市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4.7%、4.2%、2.7%;百货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分别下降2.4%、0.4%。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连锁经营。公司经营模式上主要通过直营连锁店开展业务,实体门店主要以租赁为主;公司业态模式上主要以大卖场Le supermarket、精品超市Le super、社区生活超市Le life、百货店等实体业态与“人人乐到家”小程序及APP服务相结合的线上线下融合的多业态发展模式。截至本报告披露前,公司进行了部分子孙公司的股权转让,目前剩余区域门店的业态主要是大卖场Le supermarket、社区生活超市Le life。未来公司业态模式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需求变化不断做出调整与创新。
(3)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30亿元,较去年同期营业收入下降49.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6.52%;公司总资产19.16亿元,较期初下降50.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4亿元,较期初减少4.4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业务覆盖华南、西北区域,开设实体门店32家。报告期内,公司关闭门店45家,转让门店15家,新开门店1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2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明公司在股权转让实质出表、资金管理、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存在风险。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无异议。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办理完工商注销手续;
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深圳市从安达机电有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江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桂林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广州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已于2024年度内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本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12月27日,本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美乐美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公司深圳市侨优商贸有限公司。
4、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年审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年审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2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5:30至7:00在公司总部第一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会议由副董事长蔡慧明代董事长侯延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完整地披露了按规定应当披露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96,460.54元,公司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486,380,582.54元,不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同时,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的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其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报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对报告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明公司在股权转让实质出表、资金管理、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存在风险。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对2024年度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内控报告出具的否定意见。董事会对报告的否定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对公司2024年度内控报告出具的否定意见,表明公司在资金管理、印章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对2024年度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2025年度,因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承租资产、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700万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
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六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此项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1号楼29层第一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十)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2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8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1号楼29层。
6、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8、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承担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工作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 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3、 提案2.00、5.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需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取现场登记或邮寄、邮件方式登记,且须在登记时间内向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以上资料需加盖法人公章)。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2025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1号楼29层人人乐集团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会议开始后停止接待,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准时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1号楼29层
联系人:蔡慧明、王静
联系电话:0755-86058141
邮箱:wangjing@renrenle.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任选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6”,投票简称为“人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的选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5年5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29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3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86,918,467.8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条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2、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分别为-794,751,101.71元、-539,987,925.69元、-578,634,611.02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性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2024年8月9日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概述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结款不及时,被多家供应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前保全,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8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18,711.58万元。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无法使用相关账户内的资金。
二、进展情况
公司在主要账户被冻结后积极应对,公司全体董监高及经营管理层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由公司法律事务部对冻结事项涉及的所有诉讼情况进行整理,提供给集团采购中心梳理供应商情况并制定化债谈判计划,分区域、按阶段逐步推进解冻工作。
由于法院执行时间较长、司法文书未及时送达等原因,存在案件信息不全和滞后、供应商重复冻结、案件轮候等情况影响诉讼案件的整理和账户的解冻进度。受到公司在不同区域的后续经营政策、供应商继续合作的意愿等情况影响采购中心的谈判进度。
2024年11月、12月期间,公司剥离13家下属子(孙)公司,集中性解决了一批货款及租金的诉讼案件。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间,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签署《化债协议》,推进继续合作的进度,解冻了部分账户以及资金。
经公司查询,截至2025年4月26日,被冻结的公司银行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账户冻结对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及措施
1、截至2025年4月26日,上述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7,820.18万元。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无法使用相关账户内的资金。
2、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与诉讼主体沟通协调,多措并举逐步解决供应商货款结算问题、物业租金问题等,公司会持续推进银行账户解结的工作进度。
3、公司将努力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寻求更多元化的解决方案,争取获得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并将持续关注账户被冻结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尽最大努力尽快解决货款结算问题,保障公司经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31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年审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年审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审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年审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停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股票后期安排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停牌。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第9.3.14、9.3.15条之规定,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
3、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9.6.2、9.6.10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3、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4、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5、公司于2025年4月4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6、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关于年报披露延期以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五、其他
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该事项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四)项规定,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336,证券简称:*ST人乐)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2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对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责任保险方案
1、 投保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
4、 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年(含税)
5、 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28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因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将涉及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情况概述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集团”)因对下属西安曲江城市产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绍兴柯桥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下属公司到期未还款导致绍兴市人民法院拟对文化集团持有的公司3,200万股股票进行司法拍卖以偿还前述借款。
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因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将涉及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因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将涉及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二、 进展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文化集团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为有效解决因前述借款引起的诉讼案件,曲江资本现已与信达资产陕西分公司就置换前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目前信达资产已过会。
2025年4月,曲江资本与柯桥汇金针对借款置换方案已进行沟通协商。
曲江资本预计于2025年6月中旬前,重点推进借款置换事宜,偿还欠付本金及利息,彻底解决与柯桥汇金诉讼案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文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65,942,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44%。本次司法处置终止涉及的股份32,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2.03%,占公司总股本的7.27%。目前该部分股份处于冻结状态。
2、本次股份司法拍卖进展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公司尚未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止拍卖或执行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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