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DIAGEO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DSPL”)签订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与DIAGEO SINGAPORE PTE. LTD.经销协议(免税区域)的续期协议》(2025年)(以下简称“《续期协议》(2025年)”),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DSPL之间的日常海外经销产品行为,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仅有与交易非关联的董事参与表决;
●本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展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销售业务,开发国际市场,2024年3月15日,公司与关联方DIAGEO SINGAPORE PTE. LTD.签订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与DIAGEO SINGAPORE PTE. LTD.经销协议(免税区域)的续期协议》(2024年)(以下简称“《续期协议》(2024)”),该协议于2025年3月4日到期。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该协议续期一年,主要内容与上期协议保持不变。
公司与DSPL在《续期协议》(2024年)合同履行期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提交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前,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议了《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是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并且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DIAGEO SINGAPORE PTE. LTD.
1.基本情况:
DSPL是Diageo集团下属公司,于1968年4月9日在新加坡成立,并作为Diageo亚太区域总部,负责该区域内(包括中国,韩国,日本,印度,东南亚以及澳大利亚)Diageo的海外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DSPL与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 均为Diageo集团下属公司,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 持有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由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DIAGEO SINGAPORE PTE. LTD.
2、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金额上限为1亿元人民币
3、合同有效期:2025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
4、合同范围:公司向DSPL销售公司生产的白酒商品。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将按DSPL的订单向其供应产品,公司应在接到其订单后三个月内交付产品。DSPL不得向经销区域以外的任何客户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二)定价政策
双方将参照出口外销的市场价格及适当的毛利率情况,并结合市场开发费用的实际投入和分担情况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利用Diageo的国际市场经验和渠道,帮助水井坊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品牌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水井坊的品牌建设和海外市场拓展,打造国际一流的中国高端白酒品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双方参照出口外销的市场价格及适当的毛利率情况,并结合市场开发费用的实际投入和分担情况进行结算,公平合理,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DSPL于2025年4月29日签署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与DIAGEO SINGAPORE PTE. LTD.经销协议(免税区域)的续期协议》(2025年)。
六、备查文件
1.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5-01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二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2025年1-3月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销售量口径为成品酒销售量(不含样酒投放量),以下同口径。
二、 2025年1-3月酒类产品按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2025年1-3月酒类产品按经销商情况
单位: 个
备注:本报告统计的经销商数量变动,以报告期内是否与水井坊发生实际业务往来作为统计依据。
四、 2025年1-3月酒类产品收入及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按产品档次,“高档”主要代表品牌为水井坊品牌系列,“中档”主要代表品牌为天号陈、系列酒。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5-011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法定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自2024年01月0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法定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5-007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Mark Crennan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2024年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7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487,503,19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2,862,400股,以484,640,79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0,101,574.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2024年年度报告》《水井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以风险控制矩阵为基础、管理制度、业务规章及操作流程为工具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进行有效的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估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比较有效执行,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据监事会所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本报告期内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135万元;2025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与2024年持平。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未在公司兼任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兼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仅领取对应经营管理职务报酬。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兼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进行了确认,2024年度兼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水井坊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
同时,公司制定了兼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实行年薪制,计算公式为年薪=年度基本薪酬+年度绩效奖金。其中基本薪酬根据职级而定,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及员工在考核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核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监事陈康女士、李立凡先生回避表决,其余监事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779 公司简称:水井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7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487,503,19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2,862,400股, 以484,640,79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0,101,574.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
本公司属“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主营白酒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目前,公司生产的白酒产品主要有水井坊元明清、第一坊、水井坊菁翠、水井坊典藏、水井坊井台、水井坊臻酿八号、水井坊井台珍藏(龙凤)、水井坊鸿运、水井坊梅兰竹菊、小水井、天号陈、水井赋等。其中,水井坊菁翠、水井坊典藏、水井坊井台、水井坊臻酿八号是公司的核心产品。
“水井坊”是中国知名的高端白酒品牌。水井坊酒以老窖菌群为根本,采用泥窖固态发酵,精选优质多粮,工艺精湛深微,完美融合多粮风格,具有“无色透明,窖香、粮香幽雅,陈香细腻,醇厚甘柔,香味谐调,回味净爽,多粮浓香型白酒风格典型”的特点,成为中国浓香型白酒的典范。
报告期内,公司赢得了多项专业美誉和社会认可:2024年2月,成都市人民政府授予成都水井坊博物馆“成都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4年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公司第四届四川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称号;同月,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授予公司“四川白酒(成都产区)古窖池保护领军企业”称号。2024年6月,在四川省经信厅主办的酒体设计技能大赛中,水井坊酒传统酿造技艺第八代传承人获优胜奖。2024年9月,成都市经信局授予公司“成都工业精品”(水井坊·井台)称号;同月,四川省经信厅授予公司“2024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称号;同时,在2024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奖赛中,公司产品“第一坊”获得金奖。2024年10月,成都市企业联合会授予公司“2024年成都企业100强”及“2024年成都市制造业100强”称号;同月,公司产品“水井坊·井台”荣获中国旅游协会“2024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金奖”。2024年11月,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同月,在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发起和主办的中国名酒传承与创新大会上,水井坊凭借对品质的不懈坚守,荣登“回味&品味”酒业传承与创新榜的中国名酒榜单。2024年12月,在每日经济新闻发布的2024“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上,水井坊获得“最具成长上市公司”奖。
2.2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科技研发——原料采购——生产产品——销售产品”。
在科技研发环节,公司核心科技研发团队以博硕士为主,拥有多名国家级评酒大师、国家级白酒工艺大师。研发体系下设传统曲酒技艺中心、科技研发中心、酒体设计中心、酒体尝评中心、白酒安全分析测试中心,主要依托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水井街酒坊遗址,开展谷物酿造品质、传统酿造微生物菌种挖掘、曲药及古窖池动态发酵机理、水井坊酒风味多组学等白酒生产全产业链研究,通过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水井坊酒传统酿造技艺”的结合,为消费者提供值得典藏的高品质浓香型白酒。公司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内部测试和消费者反馈提出新产品研发方案,开发设计新产品酒体,确定产品配方及技术标准。
在原料采购环节,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库存情况,对外公开采购优质高粱、小麦、玉米、糯米、大米等酿酒原材料,以及玻瓶、纸盒和纸箱等包装材料。具体操作上,建立专业高效的采购团队,加强供应商寻源,综合采购成本和绩效管理,降低采购复杂度(组织、流程等),实现供应链成本、质量、服务和效率的最佳平衡。同时公司采购部门也根据外部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内部采购业务的预估,对采购工作中可能的风险做出评估分析并制定相应预案进行管控。
在生产产品环节,以高粱、小麦、玉米、糯米、大米、水为原料,按照水井坊独特的传统生产工艺,固态泥窖发酵,分层蒸馏,量质摘酒,分级陶坛贮存。酒体经过分析、尝评、勾兑、调味、贮存,包装出厂。生产过程、产品检验、标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在销售产品环节,公司目前主要有四种销售模式。
传统总代模式
该模式以一省或多省为单位,由公司指定某一经销商作为公司的合作伙伴,在区域内独家代理公司产品销售。在区域内,该合作伙伴根据与公司达成的合作计划,按公司要求发展其产品销售网络和销售事务,加强对终端的服务和管理。公司部分线下市场活动由该合作伙伴代为执行。
新型总代模式
在新的总代模式下,公司负责销售前端管理,实现对售点的掌控和开拓,总代作为销售服务平台负责销售后端包括订单处理、物流、仓储、收款等工作。同时,在上述省份,也相应增加了销售团队人手配备以适应新模式下的业务发展,加强对终端的服务和管理。
高端产品运营模式
该模式旨在加强对公司高端产品的培育和推广,在高端产品运营模式下,公司部分经销商共同组建水井坊高端产品销售公司,销售水井坊典藏及以上产品,以期充分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实现水井坊高端产品营销力的最大化。
新兴渠道运营模式
该模式主要包括电商渠道和团购渠道。电商渠道方面,公司交付产品与运营商,运营商负责在电商平台开店和日常运营等,公司主要负责电商平台的价值链管理,并与运营商共同做好平台上的相关活动等。团购渠道方面,公司持续开发团购客户并进行精细化管理,通过品鉴会、品牌行等活动激发团购客户的购买意愿,而后由经销商或门店负责送货,达成团购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16,763,719.24元,实现营业利润1,821,843,998.20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1,341,028,977.40元,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加了5.32%,营业利润较2023年增加了7.30%,净利润较2023年增加了5.6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5-009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收到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敏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施朝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伟俊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和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的审计服务费用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2024年度聘请立信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3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5年度聘请立信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与2024年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5-008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9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7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487,503,19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862,400股,以484,640,79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0,101,574.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06%。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862,4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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