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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转D546版)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8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的修订原因和修订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14股限制性股票;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224股限制性股票。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582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7,061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27,768,332股变更为1,826,003,45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27,768,332元变更为人民币1,826,003,45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5年3月28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修订前后的条款对比具体如下:

  

  

  

  

  (下转D54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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