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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上接D545版)

  (上接D545版)

  

  

  

  注:

  1、 涉及“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的,仅列示第一处修改,后续条款涉及的不重复列示。

  2、 涉及“或”改为“或者”,仅列示第一处修改,后续条款涉及的不重复列示。

  3、 涉及标点符号、格式、中文转阿拉伯数字以及因条款增减导致的序号变化等非主要条款的修改,不做列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主管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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