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84,802,318.7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2,708.2805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666,24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0,833,122.00元)总额为152,499,366.00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2.87%,本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金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3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6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29.86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4,445.23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84.6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XYZH/2021HZAA10537”《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5,859,491.5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差异系发行费用(印花税),已用自有资金支付。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及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阳支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浙商银行运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021年12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艾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022 年 1 月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旭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023年3月,公司、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元晟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024年12月,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 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的开户行农业银行杭州朝阳支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进行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未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18,528,999.69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48,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50,786.26万元投资建设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其他超募资金9,887.02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新募投项目“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同意:
1、调减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将原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合计15,152.7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及其他超募资金9,887.02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新募投项目“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
2、将“体外诊断试剂及POCT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合计4,511.1万元 (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50,786.26 万元投资建设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n) 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银杏树有限公司和全资二级子公司元晟有限责任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月调整至2026年1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整体战略规划。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
同意调减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将原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其他超募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目”。同时将 “体外诊断试剂及POCT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进行永久补流。
变更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实际金额以募投项目终止、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4年,新增募投项目“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目”, 选址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杭州市数字商贸城单元JG1801-M1-14地块,东至杭州市数字商贸城单元JG1801-M1-13地块,南至杭州市数字商贸城单元JG1801-G1-25地块,西至科卫路,北至规划品牌路),计划投资总额为29,245.41万元,主要用于针对公司生物原料、免疫层析、干式生化、化学发光、精准检测、液态生物芯片、微流控、临床检验仪器和生物制药九大技术平台相关的生物原料、试剂及仪器研发。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检测软硬件设备投资以及质检与工艺转化过程中的设备投资以及相应的实验室建设。
变更后在建募投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注:新募投项目“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额29,245.41万元,其中由原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结转金额合计23,646.17万元,其余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安旭生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旭生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旭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安旭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应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32.7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减值损失
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024年,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653.08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024年,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他应收款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01.9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减值损失
公司产品因市场不及预期,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777.77万元。
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2022年收购子公司湖南天纵易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无形资产专利权7,835,011.94元,本期协商一致减少收购款500万元,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50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度合并报表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532.77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532.77万元。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7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2025年度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但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
(二)交易金额
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2025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履约风险: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7、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同时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2、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间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5、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收入预测数。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公司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民生证券对安旭生物本次审议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 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2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凌世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及《安旭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娟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周娟英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娟英)》。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国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章国标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国标)》。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卫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马卫民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卫民)》。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舆情管理制度》。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市值管理制度》。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各董事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增长率未达到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作废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8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银钱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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