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持有公司回购股份1,743,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志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佳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家武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凌志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佳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家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志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佳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家武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虹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政策为: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而向商业银行提出的融资申请,公司对被担保对象领储宇能拥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此次担保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延长至2027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建设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3.00元,共计募集资金32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3,699.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43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累计投入比例系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当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审慎规划资金的使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公司业务调整、发展战略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缓。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着眼于跟踪研究业界技术发展态势,紧紧围绕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开展前瞻性、应用性的新技术与新产品研究开发。
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由于设计方案既要满足城市整体设计规划要求,又要符合公司使用功能,相关设计方案经过多次调整,导致开工时间有所延迟。项目开工后,由于设计方案红线内的土方需要全部开挖,但施工现场周边缺少可申请的临时用地,因此给项目工程带来较大不便,使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进度受阻,未能按计划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拟结合公司现有营销及技术服务体系,考虑公司现有客户资源、战略发展规划,新建并升级营销及技术服务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
自项目实施以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球光伏市场的需求也随之改变。在此背景下,公司主动放缓了“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进度,拟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新兴市场的变化需求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以更好地保持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优势。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本次延期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论证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进一步完善技术研发条件,继续提升公司研发能力
公司非常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持续研发,经过多年研发创新积累,公司形成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了较强的研发创新优势。但与国际龙头企业相比,公司研发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并逐渐对公司进行持续性的产品创新和新技术开发构成了限制。公司通过建立研发中心扩大研发办公场所,购置更多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研究开发,有利于保障公司目前核心业务的技术优势,并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研发效率和产业化能力,加快公司产品开发速度,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巩固并提升公司持续创新能力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基础,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之一。公司研发人员的梯队建设需要不断加强。研发中心是公司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的主要平台,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为研发人才提供现代化的研发试验室和先进的研发设备,全面提升公司研发的软硬件条件,从而有利于保留并吸引更多优秀研发人才,进而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及技术水平提供技术保障,保持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深厚的研发基础与技术累积
公司深耕光伏行业十五年,曾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浙江制造精品”及“浙江省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等多项荣誉。同时,公司以省级“高新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为依托,拥有一支以国际先进的研发理念为依托的国际化科研人才队伍,具有完整的研发、设计到集成、生产的实现能力。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88项,其中发明专利91项。深厚的研发基础与技术累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
(2)公司构建了先进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公司非常重视技术团队建设,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先进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完善了技术人才的聘用、管理和培养制度。一方面,公司持续引进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吸纳研发人才,扩充研发队伍;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开展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通过公司内部及外部培训加大在岗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在岗人员的技术水平。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66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达到50.00%,专业的技术人员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人力支持。
(3)公司具备高效的管理能力
公司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电力电子行业及光伏行业相关行业经验,能够对市场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判断,在把握行业和公司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战略和经营规划。在多年经营和管理过程中,针对自身特点,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高效的管理能力及完善的管理制度,为研发中心的建设和高效运转提供了保障。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实施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同时,公司也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延长至2027年6月。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0,044,212.5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5,661,338.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6,277,4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43,788股后的股本154,533,64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1,813,458.8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1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2,542,535.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24,355,994.1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8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61,813,458.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30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公司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
至2025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通高新集团、潘建清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1、2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公司4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9:00-17:00。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23日17:00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
联系电话:0573-83986968
电子邮箱:public@apsystems.cn
联系人:许晶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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