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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资金与财务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9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主营业务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4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4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型算力业务相关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及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对公司本月算力业务相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 算力服务器及相关设备采购、到货情况

  

  注:为了进一步推进莲花紫星与上海X国企签署的《高性能算力服务合同》,根据董事会授权,莲花紫星于2025年2月28日与CⅨ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基于宏观政策影响以及算力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客观情况变化,莲花紫星于近日分别与上海X国企、CⅨ公司终止合作。

  二、算力服务器租赁业务开展情况

  

  三、软件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6日,根据莲花紫星、新疆莲花紫星、紫星探索前期签订的算力服务合同及软件服务合同,本月回款共计1,692.087万元。

  四、开展算力业务金融机构融资情况

  

  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应予披露的重要事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5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合同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销售合同终止情况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紫星”)与上海X国企签署《高性能算力服务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莲花紫星向上海X国企提供1,545 PFLOPS(BFLOAT 16)高性能算力服务及算力运维服务,服务期限为五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5,536.01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

  截至目前,基于宏观政策影响以及算力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客观情况变化,公司尚未向上海X国企提供算力服务及算力运维服务。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原合同并于2025年4月29日签订《高性能算力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即刻终止,并且莲花紫星同意向上海X国企支付补偿金人民币200万元。

  二、租赁合同终止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及控股孙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凡计划订立的在预算范围内的“高性能算力服务及算力运维服务项目”相关服务器或算力服务重大合同,由董事会授权委托董事长根据合同性质及金额大小决定,并经莲花紫星经营层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为了进一步推进莲花紫星与上海X国企签署的《高性能算力服务合同》,2025年2月28日,公司控股孙公司莲花紫星与CⅨ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CⅨ公司将200台高性能服务器出租给莲花紫星使用,莲花紫星按时向CⅨ公司支付租金。

  截至目前,由于CⅨ公司未能确定具体交货计划,莲花紫星于近日向CⅨ公司发出解除合同告知函。告知函要求双方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即刻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的《高性能算力服务合同》与《租赁合同》均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未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0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3,977,18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545,246.40元,扣除含税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17,387,041.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6,158,204.5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1500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1年8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3,457,749.89元,以自筹资金预先己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元(含税),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357,749.89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4,357,749.8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在上述期间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5057号《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41,949.97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1,588.37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4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689.58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564.2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1年7月26日分别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瑶海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重新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瑶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莲花控股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三方/四方监管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4,357,749.8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2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升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和“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莲花控股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项城市通济大道莲味路31号变更为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产业集聚区颖河路中段。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和“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莲花控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莲花控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人对莲花控股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使用进度=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2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新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修订《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满足规范公司运作的要求。具体修订条款及修订内容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3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颖河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5月21日9:00-16:3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2025年5月21日16:30前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 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 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四) 登记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颖河路18号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司地址:河南省项城市颖河路18号

  邮编:466200

  电话:0394—4298666

  传真:0394—4298666

  联系人:顾友群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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