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1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合理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以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以减少注册资本事项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同意取消监事会架构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履行。同时,《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专项制度同步废止,并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涉及监事、监事会的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2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15,984,265.16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507,907,834股(目前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7,680,353后,以1,490,227,48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2,556,870.25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29%。
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金额为38,415,2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10,972,135.25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73%。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决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5-040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实现公司的规范运作。全体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递交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8,981,177.61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24,639,528.27元,减去2023年度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288,239,848.20元(其中扣除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持有者取得的现金股利为1,575,172.00元),当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5,555,380,857.68元。
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5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拟定的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李宏先生、陈保华先生、祝永华先生、单伟光先生、苏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郭斯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李刚先生、王学恭先生、邓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邓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提议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津贴12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现场办公履职等所发生的食宿、交通、会务、调研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因现任独立董事李刚先生、王学恭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7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确保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15.3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融资额度视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7.852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拟开展的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16.86%。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使用期限,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期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945.79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进一步细化、优化公司经营场所信息,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临海市汛桥”变更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汛大路88号”,注册地址的实际位置未发生变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架构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履行。同时,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涉及监事、监事会的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7、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将细则名称调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细则部分内容外,同步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细则》名称调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规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将细则名称调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细则部分内容外,同步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名称调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制度部分内容外,同步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名称调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制度部分内容外,同步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名称调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7、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8、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0、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2、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3、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4、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与赞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与赞助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和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和关联交易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2、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风险评估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风险评估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宏先生:64岁,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名誉顾问,曾任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顾问、津村盛实制药有限公司顾问等,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李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99%。李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2、陈保华先生:63岁,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分析专业毕业,清华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1989年1月开始创建临海市汛桥合成化工厂,并先后担任临海市华海合成化工厂厂长,浙江华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
陈保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其持有公司股份368,877,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46%。陈保华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3、祝永华先生:60岁,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临海市支行信贷科副科长、浙江临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嘉圣染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祝永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5,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05%。祝永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4、单伟光先生:64岁,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浙江工业大学科技处副处长、研究生处常务副主任、药学院院长、化学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等。现任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单伟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8%。单伟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5、苏严先生:53岁,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学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曾任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崇德弘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文汇能(北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截至目前,苏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43%。苏严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6、李刚先生:55岁,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曾担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安津村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盛实百草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7、王学恭先生:53岁,硕士学位,工程师。2014年至今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现兼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截至目前,王学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学恭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8、邓川先生:52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会计学教授。1998年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曾兼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人事处处长,兼任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截至目前,邓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邓川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4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
业”或“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额度视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52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被担保人名称:寿科健康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寿科健康”),系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其93.56%的股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9,455.00万元,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7,069.00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386.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寿科健康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公告中数据如存在小数位等差异,系在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5.3亿元(具体融资额度视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7.852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1: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指2025年一季度末的相关数据。
注2:寿科健康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注:上图中的各比例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大于100%,系因各自计算比例时四舍五入所致。
如上图所示,公司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寿科健康93.56%的股权(此股权比例考虑公司持有的预留股份额度)。本次公司为寿科健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寿科健康系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主要在美国境内开展自营销售、代理销售、合作分销仿制药产品等业务。
寿科健康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拟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协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相关机构签订有关授信及担保的协议,具体情况以届时实际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次授信及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寿科健康为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经营决策,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事项有利于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确保其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执行,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92,242.83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32.84%,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65,96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29.89%;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6,273.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2.9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5-046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虽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现金管理业务,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风险较小。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9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旺,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吕军,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尹志彬,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2025年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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