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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星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星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欧星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5年4月2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统计结果,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5,358,715.7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6.68%(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4月3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44,743,131.79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25,358,715.75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中欧星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4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欧星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调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中欧星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调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修订《基金合同》,并据此更新《中欧星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欧星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以下简称“《产品资料概要》”)。上述文件将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文件于2025年4月30日生效。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于2025年4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星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星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星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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