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两个方面内容,公司自该解释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会计政策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满足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8号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5-028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2967号《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二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71,639,466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08,566,395.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1,392,822.5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7,173,572.9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6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夷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于2023年1月13日予以公告。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虹桥支行(账号:09112901040003133)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拨付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委托贷款利息后会转出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补充流动资金。上表中“截止日余额”为募集资金本金。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的投入。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项目累计收入-项目累计成本)/项目累计收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5-029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正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通过了《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通过了《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通过了《关于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5.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6.通过了《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7.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核财务公司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8.通过了《关于2024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9.通过了《关于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0.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1.通过了《关于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2.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3.通过了《关于2024年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4.通过了《关于2025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1611 公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5-03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079,181,735.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2025年4月7日的总股本3,013,834,212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取整派发现金股利0.94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83,300,415.93元(含税)。此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的业务是工程建设,按板块分为核电工程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公司是我国核电建设的龙头,并积极拓展工业与民用建设业务。公司坚定不移强主业、育长板、提效益,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加快转型升级,努力提高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为打造世界一流特色高端建筑安装企业接续奋斗。
(一)核电工程
核电工程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作为全球唯一一家40年不间断从事核电建造的领先企业,具备华龙一号、CAP1000、CAP1400、EPR、VVER等各种堆型、各种规格的核电建造技术与能力,国内核电建造市场份额保持领先。公司巩固保持核电建设优势,通过“标准化、集约化、一体化、契约化”策略,以推进建安一体化为抓手,以建造技术的创新升级迭代巩固并持续提升核电建造领域的绝对领先优势。持续加强核电全厂址工程建设能力,统筹核电建设、核设施检维修、核设施退役与后处理等重点业务。全面延伸拓展核电产业链,围绕核能综合利用、天然铀、核燃料、核环保、核技术应用等核产业,挖掘工程建造机会。
报告期内实现新签合同551.44亿元,同比增长43.61%;实现营业收入322.12亿元,同比增长34.63%。
(二)工业与民用工程
工业与民用工程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业务种类覆盖房屋建筑、基础设施、新能源、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公司持续提高产业链一体化运作能力,具备“研发+投资+工程咨询+测绘+设计+监理+设备制造+采购+建造+运营”的完整产业链及实施能力。在房屋建筑领域,逐步降低商业地产业务占比,扩大城市更新、“三大工程”业务占比;在基础设施领域,把握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补短板”机遇,积极主动作为;在新能源领域,持续践行“双碳”战略,扩大市场份额;在石油化工领域,采取稳步发展策略,不断巩固在液化天然气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聚焦核心重点,落实《关于提升国内民用工程市场开发工作质量的指导意见》,加强区域统筹协同,构建区域聚焦的格局,实现京津冀及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五大区域业务聚焦。
报告期内实现新签合同1082.93亿元,同比下降3.51%;实现营业收入693.19亿元,同比下降7.73%。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5-031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宝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晨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子建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宝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晨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子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宝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晨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子建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5-026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9,181,735.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4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3,013,834,2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3,300,415.93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72%。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条件
1.公司2025年上半年持续盈利;
2.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计划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4,216,928.22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83,300,415.9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1.所处行业特点。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市场竞争激烈,盈利水平较低,为防范经营和资金风险,需要留存一定的收益,保障生产经营能力,确保在手项目履约。
2.保持核心竞争力需要。为充分发挥公司在核电建造领域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抓住核电发展新机遇,在技术研发、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需储备更多的资金,以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3.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当前外部形势较为复杂,公司需留存一定收益满足资金周转需求,进一步调整结构、促进转型升级,同时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投资者参与现金分红事项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就该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充分关注保障中小投资者权利。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认为本次分配方案和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会议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和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计划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不会对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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