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科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公司在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从“谋势蓄势”向“起势成势”全面转化。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缪慧频、王旻、曹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缪慧频、王旻、曹鎏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事项无异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相关规则及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贾玉斌、王旻、曹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无异议,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则及内部制度要求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明确的2024年国资监管重点任务,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安排,推动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着力打造全覆盖、强约束、严监管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核心竞争力,切实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按照上市公司管理的要求、风控与内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持续开展关于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管控的一系列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680,000,000.00股为基数,计划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588,000,000.00元,占2024年度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1.85%。上述分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效益扩大,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在企业战略目标框架下,结合市场发展实际,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科军、王宇飞、贾玉斌、鲍海文、郑强国、周志岩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科军、王宇飞、贾玉斌、鲍海文、郑强国、周志岩回避表决。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科军、王宇飞、贾玉斌、鲍海文、郑强国、周志岩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科军、王宇飞、贾玉斌、鲍海文、郑强国、周志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管理,优化产业布局,延伸公司产业链,在企业战略目标框架下,结合市场发展实际和资金规划,公司拟定了2025年投资计划。
2025年公司共计编制投资项目3项,计划投资总额70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类项目2项,累计投资金额2743万元;股权类项目1项,投资金额43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式等内容的修订情况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1日(周三)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09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利润分配时,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具体调整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并口径,下同)为3,049,766,334.10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818,389,949.26元,提取盈余公积60,195,346.12元,支付2023年度现金股利752,710,932.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55,250,005.00元,比期初数增加5,483,670.90元。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8,389,949.26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72,068,416.57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588,000,000元(根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680,000,000.00股计算),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1.8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红完成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84,068,416.57元。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 相关风险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14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黄金科技工程咨询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 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
(三)登记联络方式:
电话:(010)84115629
传真:(010)841156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
邮编:100011
联系人:林阳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xx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通过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帮助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结算业务;同时,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可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贷款、贴现、担保、承兑等业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及子公司视自身的需要自主选择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全部或部分金融服务。
公司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黄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法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开展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5年度及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30亿元;
(2)2025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最高授信额度;
(3)2025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收取财务公司存款利息约为人民币0.58亿元;
(4)2025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支付财务公司贷款利息约为人民币0.20亿元。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854814H
成立时间:2015年5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9号一层
法定代表人:王赫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资质有(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
主要股东:黄金集团出资5.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64.04亿元、负债总额251.15亿元、所有者权益12.89亿元、利润总额1.53亿元、净利润1.15亿元。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风险发生;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履约能力良好。
四、 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
乙方可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贷款、贴现、担保、承兑等业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甲方及甲方子公司视自身的需要自主选择接受乙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金融服务。
(2)服务金额上限
1) 存款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壹佰叁拾亿元整。
2) 贷款服务
(1)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资金融通服务。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额度不高于最高授信额度。
(3)票据贴现、承兑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及甲方子公司申请,乙方可以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综合管理等相关业务。
(4)委托贷款服务:乙方根据甲方及甲方子公司的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服务。
(5)担保服务:乙方可在符合金融监管规定的范围内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的贸易、招投标等业务提供非融资担保。
(6)函件、证明服务:乙方可根据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在乙方的评级、授信情况,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承诺函、授信额度证明、信用等级证明等函件、证明业务。
3) 结算服务
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协议,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收款、付款、内部清算等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4) 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融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公示利率;
(2)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LPR);同时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
(3)票据贴现服务: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票据贴现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贴现利率。甲方及甲方子公司自主拥有票据的所有权和运用权,并且不能受乙方的控制;
(4)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收取,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结算费用标准;
(5)手续费收取: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的标准。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需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自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三年。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如任何一方(违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并且违约方在另一方(守约方)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而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即时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3)本协议的终止不应损害任何一方的任何已产生的权利或责任。
(五)争议解决
任何与协议有关的纠纷均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双方协商未果时,可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财务公司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通过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帮助公司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及公司与财务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结算业务;同时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 2024年度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七、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科军、王宇飞、贾玉斌、鲍海文、郑强国、周志岩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卢月荷、金渊锚、高博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开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属于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定价原则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11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零售》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2025年第一季度内门店变动情况
(一)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增加的直营店面情况如下:
(二)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关闭的直营店面情况如下:
(三)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增加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四)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关闭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二、 2025年公司拟增门店情况
(一)2025年,公司拟增加的直营门店情况如下:
(二)2025年,公司拟增加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三、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按经营行业分类的情况
(二)按地区分类的情况
上述表格中,公司按照以下标准对地区进行划分:
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地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台湾省;
华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华中地区:河南、湖北、湖南;
西南地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西北地区:陕西、宁夏、青海、甘肃、新疆。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12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确认公允价值
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2024年度财务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根据相关资产的情况,分别确认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 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1. 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说明
(1)公司对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 公允价值变动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三) 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衍生金融工具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762,129,123.82元。具体如下:
1. 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情况
2024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921,710.21元,主要为本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537.49万元,按照账龄组合冲减坏账准备1,329.67万元。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4,356,235.05元,主要是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856.46万元,按照账龄组合补提坏账准备579.1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度,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合计14,018,328.58元。
3.预付账款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预付账款资产减值准备-17,052,943.89元。
4.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4年度发生额为-724,623,326.51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负债为租赁黄金日常核算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为-713,221,010.51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期末黄金持仓浮动盈亏,本期数为-11,402,316.00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经评估,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共计-762,129,123.82元,影响公司2024年合并利润总额-762,129,123.82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关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13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天职国际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情况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4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上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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