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
一、 已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 本次调整银行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银行体系授信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拟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本次授信额度的提升体现公司在银行体系的资信水平进一步提升,增强了公司的资金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成长提供资金支持。
除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变更外,授信相关事项如额度有效期、授权事宜、授信品种等内容与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一致。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20,345,367.2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320,345,367.25元,公司实收股本431,240,34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系公司2023年亏损所致,虽然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实现盈利,但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023年亏损主要原因:
1、 存储器市场需求下滑,公司业绩承压。2023年,在全球经济低迷和行业周期下行的压力下,终端市场需求持续疲软,以智能手机、PC、服务器等为代表的存储市场需求持续萎缩,导致存储器出货量及价格大幅下滑,据 Gartner 报告显示,2023 年全球存储器市场规模下降了37%,成为半导体市场中下降最大的细分领域。在此情况下,公司 2023 年毛利率下滑11.97 个百分点;
2、受行业整体需求下滑等因素的影响,存储产品售价大幅下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23年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3,827.48万元;
3、2023年8月公司公告并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此次股权激励导致2023年度新增股份支付费用1.3亿元;
4、 公司持续加大芯片设计、固件开发、先进封测及芯片测试设备等领域的研发投入力度,并大力引进行业优秀人才,2023年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幅53.58%。
2024年公司紧紧把握行业上行机遇,大力拓展国内外一线客户,实现了市场与业务的成长突破。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95亿元,同比增长86.46%;实现归母净利润1.61亿元,同比增长125.82%,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1.18%,经营业绩有所改善。
三、应对措施
2025年,通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主要措施包括:?
(一)聚焦主营业务,着力提质增效,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1. 聚焦五大核心市场,塑造主流市场一流竞争力;
2. 强化研发与封测一体化,构建技术壁垒;
3. 加速产能扩张,支撑业务高速增长;
(二) 强化科技赋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 优化财务管理,提升管理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 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五) 加强投资者沟通;
(六) 提高投资者回报;
(七) 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
具体措施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23.3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32,034.54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1,042.6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12,017.01万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分配利润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2025年经营预算情况、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2025年经营预算情况、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逐项审议子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孙成思先生、何瀚先生、徐骞先生、王灿先生、张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源先生、谭立峰先生、方吉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谭立峰先生及方吉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王源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成思先生,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Oxford Brookes University(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商务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深圳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深圳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任深圳市优黎泰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优黎泰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深圳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同时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深圳市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计算机行业协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成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1,136,000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成思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何瀚先生,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6月至2018年6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CEO;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同时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深圳市南山区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9,000股股份。何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徐骞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美国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UCSB)电子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及客户质量保证工程师;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任深圳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500股股份。徐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王灿,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后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8月至2012年7月,任华为赛门铁克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数字技术(成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华晟电子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广东华晟数据固态存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广东华晟数据固态存储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任美光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SSD PDT Lead;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7,500股股份。王灿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5、张帅,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南安普敦大学微电子系统设计专业硕士。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职员;2008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副处长;2020年8月至今,历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副总经理、业务二部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王源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2006年8月至2021年12月曾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党委副书记;2019年1月至今,担任微电子器件与电路教育重点实验室主任。自2024年10月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源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谭立峰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华南理工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职称;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任广东葫芦堡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2021年9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项目负责人;2020年9月至今,任广州心悦雅集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众致(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立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谭立峰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方吉槟先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2月至2011年6月,任职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任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媒体部副总监;2012年4月至2020年3月,历任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特别助理,及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20年5月至2022年3月,任深圳市南山区资本市场协会秘书长;2022年3月至今,任惠州市乐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吉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吉槟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攀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701.3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3.291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共计募集资金60,203.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9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205.79万元,已由原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7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66.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注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前述募投项目均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至此,全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工程尾款、设备尾款等费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募投项目节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701.3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节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一般户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人、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已完成,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701.3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701.3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2024年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6,550.20万元,具体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495.8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6,054.35万元。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6,550.20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6,550.2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 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攀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并不断优化,未发现重大缺陷,公司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2024年度各监事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并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监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0号),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3.291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共计募集资金60,203.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9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205.79万元,已由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7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66.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年12月2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2022年12月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年12月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年12月5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2022年12月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2022年12月7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年12月13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公司、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根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公司及子公司与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人已发生更换,2024年7月18日,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同时,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在2024年11月前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前述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了存储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外,其余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节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并已于2024年11月前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956.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10.1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6,266.6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并已置换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亿元(含4.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2,434.02万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佰维存储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系:(1)“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后由发行人对外销售最终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2)“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是为了实现技术升级,增强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为了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资金实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上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