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2023年度致同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70,337.32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0,183.34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倪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蕾,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楚三平,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55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收费为20万元(不含税)。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致同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致同所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故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8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200万股。本次发行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发行价为每股31.95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4,200万股。截至2023年11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341,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646,501.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6,253,498.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5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4年5月14日经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745,635.60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11,754,861.27元),已扣除手续费0.00元。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411,561.2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截至 2024年12月31日,以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372,641.49元已完成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8,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08,000,000.00元超募资金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0元向安徽京仪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其中40,0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36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徽京仪提供106,000,000.00元借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京仪装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基地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含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未置换的6,038,919.78元及使用自有资金投入的24,931,122.00元土地款。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洪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帅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琳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沈洪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帅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琳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洪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帅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琳琳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