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王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生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5-011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董事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段清华先生及独立董事刘莉萍女士的辞任函。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段清华先生提交的辞任函,其因工作调整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一职,辞职后段清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清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鉴于段清华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数少于三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段清华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段清华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公司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严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认为严维先生符合董事任职条件,并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严维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莉萍女士的辞任函,其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在公司担任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莉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鉴于刘莉萍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莉萍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刘莉萍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王源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障各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补选严维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王源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批准选举王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次涉及调整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上述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严维先生和王源先生为董事后正式生效,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段清华先生、刘莉萍女士需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职责。
段清华先生、刘莉萍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两位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严维,男,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7月至2003年7月,任职于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2003年7月至2006年4月,任职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片式器件分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08年9月,任职贵州振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0年3月,任职贵州振华欧比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20年10月,历任深圳市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20年10月至2025年3月,历任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办事员、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严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源,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党委副书记;2019年1月至今,担任微电子器件与电路教育重点实验室主任;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截至目前,王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5-012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预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华微”)2024年财务决算合并范围企业各类资产价值,公司及所属子企业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和个别认定,对存在一定减值迹象并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价值回升的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合并范围企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转(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度,成都华微财务决算合并范围企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通过单项计提和组合计提的方式,本期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3,698.20万元;计提应收票据预期信用减值损失410.8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266.61万元。本期实际计提各类应收款项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842.4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4年度,成都华微财务决算合并范围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39.97万元,公司对存货进行清理并充分考虑部分产成品、原材料及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工艺变化、长期闲置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后,将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会计制度规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5,582.40万元,计入2024年度损益,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582.40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5-013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华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成都华微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5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6.4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141,592.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2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法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成都华微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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