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包括青岛华大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华大智造极创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华大智造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智造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MGI Americas Inc.、Complete Genomics, Inc.等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等融资业务及与客户所签署销售合同下的履约义务等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458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本次拟对外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计划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所示: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可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华大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5月30日
2、注册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横云山路2号4号楼
3、法定代表人:倪鸣
4、注册资本:40,787.44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芯片耗材等研发、生产和销售
6、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青岛华大智造极创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9月30日
2、注册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横云山路2号2号楼608室
3、法定代表人:倪鸣
4、注册资本:4,540.397万美元
5、主营业务:基因测序芯片的研发、生产和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芯片耗材的销售
6、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通过CGI HONG KONG CO., LIMITED间接持有青岛华大智造极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青岛华大智造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4日
2、注册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横云山路2号2号楼601室
3、法定代表人:倪鸣
4、注册资本:1,540万美元
5、主营业务:试剂研发、生产和销售
6、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通过CGI HONG KONG CO., LIMITED间接持有青岛华大智造普惠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8月29日
2、注册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3.1期24栋
3、法定代表人:张伟
4、注册资本:128,437.19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为代表的生命科学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
6、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深圳华大智造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5月13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区北山道146号北山工业区11栋2楼
3、法定代表人:张伟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6、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MGI Americas Inc.
1、成立日期:2018年10月8日
2、注册地点:111 N. MARKET STREET, SUITE 300, SAN JOSE, CA 95113
3、注册资本:100美元
4、主营业务:基因测序设备、试剂以及配套产品和实验室自动化产品的销售
5、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通过CGI Hong Kong Co., Limited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7、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Complete Genomics, Inc.
1、成立日期:2005年6月14日
2、注册地点:2904 ORCHARD PARKWAY, SAN JOSE, CA 95134
3、注册资本:0.1美元
4、主营业务: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等产品研发
5、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通过CGI Hong Kong Co., Limited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7、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对公司整体发展有利。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另外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通过担保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458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6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0.53%,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申请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增信措施,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融资的种类、金额、利率、融资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审批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智造”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 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子民先生,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子民先生于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分别于2019年至2022年以及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子民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侨敏女士,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侨敏女士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侨敏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洁女士,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洁女士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洁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2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65万元。2025年度的审计收费将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参考拟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据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2024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4,674.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持有目的,同时结合期末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8,138.99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无形资产成本高于可收回金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16.78万元。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以组合的方式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5.72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603.4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4,674.9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以上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3,987,952股,持股比例为0.9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专注于围绕生命中心法则“读、写、存”的核心工具底层技术研发及产品创新,致力于以基因测序技术为核心的多组学技术推动科研方向的突破以及临床应用转化。
2025年1月,公司推出DNBSEQ-AIO(All in one,下文简称“AIO”)建库测序一体机,该设备融合了AI技术,支持“核酸进,报告出”的全流程自动化操作,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可实现一键启动及中间过程零干预的测序流程;结合智能控制软件的使用,AIO能够充分发挥E25测序仪的小巧、快速及卡盒式试剂封装的优势,适合下沉至基层医院和地方疾控等用户。
2025年2月,公司推出DNBSEQ-E25 Flash闪速基因测序仪,该产品利用循环神经网络(RNN)动态解析自发光信号,将碱基判读速度提升至25秒/循环,显著加快测序速度并降低误判率。嵌入式GPU模块支持本地AI推理,最快可在9小时内完成猴痘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包括样本处理与数据分析),满足紧急响应需求。通过AI优化的荧光素酶蛋白设计,发光亮度提升8倍,并结合四碱基单次判读技术,减少测序单循环时长,进一步缩短全流程时间。DNBSEQ-E25 Flash是全球首款能在2小时内完成单端50bp测序的超快速基因测序设备,刷新了高通量测序仪的速度纪录,特别适用于公共卫生应急响应和传染病快速诊断等对时效性要求极高的场景。
2025年3月,公司推出α Cube数据中心一体机,该产品融合“大模型+智能体”技术,以“AI+BT+IT”深度融合驱动生物信息学领域变革。硬件配置上,采用高性能异构计算架构,能实现极速计算,如将Write FastQ 30X WGS缩短至10分钟/DNBSEQ-T7载片。标配1.3PiB分布式文件系统,提供PB级存储和端到端管理系统。其模块化架构设计,支持软硬件的自由拓展,能够精准适配133111i生命组学、分子育种、公共卫生、生物制药等多个应用场景需求,引领智能化生信分析的新发展。
2025年3月,公司推出MGISTP-B1000分杯处理系统,该系统专为精确血液分装而设计,配置了分层识别模块、灵活移液8通道和智能软件系统。在精准分装的同时,自动完成信息追溯管理,避免信息错配。该系统覆盖广泛应用场景,在样本库建设方面,可实现不同组分分装存储,大幅提升前处理效率;在疾病防控领域,助力HIV溯源、癌症早筛等工作,保障数据质量;在临床检测中,用于液体活检、传染病监测等,使检测结果更稳定;在科学研究方面,为队列研究、流行病学调查提供高质量样本。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