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龙宇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和担保额度: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其他子公司2025年度相关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上限为14.7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2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拟在2025年度提供相关担保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贷款业务。
1、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提供抵押担保;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授权担保有效期均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其100%的股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天柱西路8号1幢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售电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覆盖范围:机房所在地为北京、上海2直辖市以及广州、深圳2城市;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北京、上海、广东3省(直辖市));经营电信业务。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708,174,045.89元,负债总额21,351,063.05元,净资产1,686,822,982.84元,资产负债率1.25%,2024年度营业收入312,785,627.69元,净利润66,049,961.41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731,106,004.36元,负债总额24,550,673.10元,净资产1,706,555,331.26元,资产负债率1.42%,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78,133,745.64元,净利润19,732,348.42元。
2、 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其100%的股权。
注册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扬工路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35,797,518.42元,负债总额481,309,273.64元,净资产154,488,244.78元,资产负债率75.7%,2024年度营业收入85,304,962.90元,净利润-29,887,161.20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73,416,253.46元,负债总额522,125,170.66元,净资产151,291,082.80元,资产负债率77.53%,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33,954,260.23元,净利润-3,197,161.98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次审议的担保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担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议案后,相关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正式担保合同或文件,并根据担保合同或文件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被担保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本次被担保的涉及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的担保,对保障公司和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提供了必要支持,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认为:本担保事项是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2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63%;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人民币。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龙宇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公司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制度规则的规定,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2025年3月28日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对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同步修订,对其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包括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将“股东大会”机构名称全部修改为“股东会”,监事会涉及的章节删除或将相关职责调整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以及其他对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作出相应修订。有关条款的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公司章程》附件修订情况
1、《股东会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对股东会运作机制包括“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股东会提案权”及“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由百分之三降为百分之一”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并按照《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调整。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董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对董事不得托他人签署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等事项进行适配性修订,并按照《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调整。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人士办理《公司章程》相关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规范运作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龙宇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重要公告,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因2023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股票停牌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龙宇,股票代码:603003)自2025年4月30日(周三)开市后停牌。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5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于2025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于2025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四、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若公司股票被作出强制终止上市的决定,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后,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龙宇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1,709,321.18元。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331,644,474.53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为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50,093,964.73元,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0,093,964.73元。
基于上述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的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公司拟不分配现金股利。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预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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