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因设备买卖产生了合同纠纷,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因先导智能申请执行而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部分被冻结的账户已解除冻结,公司将尽快处理剩余账户解冻事宜,减少对公司的影响,最大程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公司与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照《民事调解书》付款,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2025年4月25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司法划扣,划扣金额共计79,513,372.00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73,3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3.73%,占公司总股本的16.90%。沐邦新能源控股质押给铜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58,000,000股股份对应的364,000,000元借款已经到期,目前未解除股份质押,相关债权方亦未行使质权,且未处分质押股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志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晓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梅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志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晓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志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晓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梅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原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豪安能源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2,454.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06.91万元,未能实现2024年度承诺的业绩。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豪安能源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0580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经评估,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为59,093.56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59,735.98万元,根据孰高原则,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59,735.98万元人民币。
本次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允地反映了豪安能源资产的减值测试结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1,612.28万元,实收资本为43,364.1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安能源”)、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锐机电”)、广东邦宝益智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宝益智”)、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沐邦”)、沐邦新能源(忻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忻州”)、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新材料”)、沐邦新能源(铜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铜陵”)、江西清电绿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电绿数”)。
● 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5,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已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42亿元。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555,6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止。
具体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一)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二)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1MA0Q4PWC2E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安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7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光伏光电产业园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豪安能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3MA39BYCP43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安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东路2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半导体、光伏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及相关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单晶硅棒、单晶硅头尾料、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路灯及相关材料、光伏材料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服务;太阳能光伏项目的开发、信息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租赁;非居住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光伏玻璃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捷锐机电是公司全资孙公司。
(三)广东邦宝益智玩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邦宝益智玩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4X2MAH8R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锭辉
成立日期:2017年8月30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3-09片区
经营范围:玩具制造;文具制造;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用包装材料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玩具销售;模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邦宝益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408MABUFMEEXU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志远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8日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起步区F-01-08(01)号2栋D04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西沐邦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沐邦新能源(忻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沐邦新能源(忻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91MADAGY1Y46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匆匆
成立日期:2024年1月29日
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州经济开发区核心区云中北路半导体产业园科研楼四层4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沐邦忻州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1MA7HAFET7T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志鹏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326室
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沐邦新材料是公司全资孙公司。
(七)沐邦新能源(铜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沐邦新能源(铜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5MADBDCLG9X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志远
成立日期:2024年1月25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铜井东路250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沐邦铜陵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江西清电绿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清电绿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4MADB8Q6E83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志鹏
成立日期:2024年3月1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经济开发区铭发标准厂房A区办公楼40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清电绿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上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与该议案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具体期限和金额将依据被担保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已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42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2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度完成了收购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安能源”、“标的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度,豪安能源的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5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9.8 亿元现金收购豪安能源100%股权的事项。
2022年5月11日,豪安能源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股东由“余菊美,张忠安”变更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豪安能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豪安能源原股东张忠安、余菊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义务人”)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义务人承诺,盈利补偿期内豪安能源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14,000万元、16,000万元、18,000万元和20,000万元。
三、利润补偿方式
(1)补偿金额的计算
本次交易采取逐年补偿方式,在盈利补偿期内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如标的公司每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90%(不包括本数,下同),即标的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分别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足12,600万元、14,400万元、16,200万元和18,000万元,则业绩承诺义务人应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公司同意由张忠安统一向公司支付应由张忠安及余菊美承担的补偿款,业绩承诺义务人相互之间互负连带责任,具体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3
如标的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足18,000万元,则交易对方暂无需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该等业绩承诺义务顺延至2026年度,即:在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如标的公司2026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90%,即18,000万元,则交易对方应当按照上述计算公式向公司支付补偿款。
若当期标的公司实施了超额业绩奖励,在计算当期实际净利润数时应当将标的公司当期计提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计算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中。
(2)补偿金额的支付
各业绩承诺年度内,自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6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业绩承诺义务人应按照以下顺序向公司支付当期应补偿金额:(1)从公司当时剩余未支付的全部交易对价中予以扣减;(2)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义务人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前述当期应补偿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计算确定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义务人。
(3)豁免补偿
在盈利补偿期内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如标的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90%以上(包括本数),即标的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分别实现的实际净利润达到12,600万元、14,400万元、16,200万元和18,000万元以上,公司将豁免业绩承诺义务人当年的补偿义务。
四、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2024年豪安能源实现的净利润为-32,454.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06.91万元,未能实现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
五、相关中介机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豪安能源2024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认为:豪安能源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2,454.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06.91万元,未能实现2024年度承诺的业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通知,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执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3年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两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执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更正后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30,000.00万元到-120,000.00万元,预计更正后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000.00万元到-110,000.00万元,预计更正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50,000.00万元到-130,000.00万元。
●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000.00万元至28,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7,000.00万元至28,0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5,000.00万元到-35,000.00万元,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00.00万元到-42,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4,000.00万元到-117,000.00万元。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000.00万元至35,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1,000.00万元至33,000.00万元。
(三)本次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30,000.00万元到-120,000.00万元,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000.00万元到-110,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0,000.00万元到-130,000.00万元。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000.00万元至28,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7,000.00万元至28,000.00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2,965.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28.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8.3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8元。
(三)营业收入:165,402.58万元。
三、业绩预亏更正的主要原因
随着年报审计工作的推进,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后,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更正。业绩预亏更正的主要原因系:
1、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主要系公司玩具原料销售业务收入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营业收入调减4,698.98 万元;公司光伏业务部分营业收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调减营业收入1,184.14万元。
2、前次业绩预告,公司财务根据业绩补偿相关协议,计提业绩补偿款9.8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有2.39亿元股权对价款需根据豪安能源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支付。公司期后与收购豪安能源的业绩承诺人张忠安进行了沟通,根据沟通结果,公司认为前期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公司判断业绩承诺义务人基本具备偿还能力”审慎性不足。根据最新沟通结果,将2024年度确认的业绩补偿款由9.80亿元调整为2.39亿元。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经营管理层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对于影响业绩预测的各类风险事项进行充分审慎判断,提高业绩预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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