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6,501,484.3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1,865,430.5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4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4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需要,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重点围绕强化公司合规经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主营业务结构,提升经营质量;适时开展股份回购,维护公司价值;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除权除息后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9.0928元),2024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8.4889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为切实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强化公司合规经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后,深刻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针对证监局提出的问题,公司将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财务核算体系,严格遵循收入确认原则,规范销售合同审核流程,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提升其对会计准则的理解与执行能力,同时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与评估,依据市场行情及存货实际状况及时、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全程监控,严格审核工程支出,规范项目验收流程,确保及时性、准确性。此外,公司将对现行的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及责任主体,加强用印申请、审批、记录的全流程管控,提高印章使用的透明度与安全性。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构建长效合规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市场信心,为公司估值的稳步提升奠定坚实基础,以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态势回馈投资者。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优化、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将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积极采取说明会、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展示公司经营情况、资讯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精准度。另外,公司将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平等性,并将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形象。
(二)优化主营业务结构,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持续深化核心业务战略聚焦,加速清退低效落后产能,实施资源集约化配置方案,依托现有生产资源整合,系统性优化产能布局,集中资源保障具备行业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序列,着力提升资产周转效能。同步强化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加快新工艺、新产品的产业化落地,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将建立灵活的市场响应机制,根据客户需求动态调整生产计划,减少无效库存积压,降低固定成本分摊压力,逐步改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拓宽市场视野与渠道,适时借助资本市场力量,自研内生与外延投并购双轮驱动,加速公司在新质生产力上的培育与壮大,助推公司打造新的成长极。
(三)适时开展股份回购,维护公司价值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认可,2024年度公司已筹划并实施了三次股份回购,合计使用资金73,440,456.58元,充分体现了公司维护市值的决心。具体如下: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1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06,360股,累计支付人民币34,449,440.02元,已全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03,742股,累计支付人民币18,995,574.99元,已实施完毕。
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45,804股,累计支付人民币19,995,441.57元,已实施完毕。
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持续研究市值管理相关方式,根据公司股本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和经营情况,综合考量股价走势、现金流状况及库存股规模,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条件下,择机推进股份回购方案,以此提振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四)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及沟通体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常态化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积极回应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同时,构建多元化沟通渠道,包括接待投资者调研、路演、投资者电话、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等沟通形式,持续增强市场对公司的了解、认知。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结合公司业务及市场情况,系统规划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同时,进一步丰富与投资者交流的方式,适时开展调研活动,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积极主动参加机构路演等投资者交流活动,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聚焦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建立双向深度对话机制,有效传递企业价值并合理引导投资预期。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主动征集和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助推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不断优化、提升,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五)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优化人才队伍
公司将秉持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的理念,按照“专业化、精干化、年轻化”的原则,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视工作业绩的考核、人力效能的提升,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积极组织、开展员工培训,搭建学习型、奋斗型企业平台,优化激励方案,激发员工活力,推动员工素质的全面进步,打造复合型、多层次、专业化人才队伍。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以提高公司综合质量为核心,充分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战略布局、市场环境等因素,重视公司长期价值的提升,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书面和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怀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参考2024年度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监事薪酬方案。
关联监事邓鹏、郑炎回避表决。
因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只余1名非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帕瓦股份 证券简称:688184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9.45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88元,共计募集资金为174,288.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234.9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2,053.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40.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9,51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17,170.48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等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于2025年4月28日对帕瓦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无法判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对帕瓦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影响,因此无法对帕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发表鉴证意见。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大额支付的相关凭证、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实际控制人张宝出具的承诺函等资料,由于保荐机构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确定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相关事项对帕瓦股份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影响,保荐机构无法对帕瓦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2024年度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张宝、杨峰、杨迪航、邓超、凌敏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张宝、杨峰回避表决。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邓鹏、郑炎回避表决,因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只剩余1名非关联监事,故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领取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实行津贴制,10万元/年(税前),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包原则上由公司净利润情况决定,薪酬采取年薪制,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固定工资部分占基本年薪的70%,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部分占基本年薪的30%,以其签订的年度绩效合约为基础,充分体现与业绩贡献挂钩,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监事
(1)内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领取津贴;
(2)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适用期限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月份的津贴差额进行补发。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85,856,236.22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6,125.3874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6,501,484.36元,主要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料价格下行、出货结构调整,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同比下滑;基于“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的销售定价模式,原料价格下行及市场竞争加剧致使公司产品平均出货价格同比下降,致使公司营收指标同比下滑。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此外,为保持技术优势,公司在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上的研发投入有所增加。上述因素共同致使公司相关利润、收益指标同比承压。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公司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提升自身盈利能力:
(一)优化主营业务结构,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持续深化核心业务战略聚焦,加速清退低效落后产能,实施资源集约化配置方案,依托现有生产资源整合,系统性优化产能布局,集中资源保障具备行业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序列,着力提升资产周转效能。同步强化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度,加快新工艺、新产品的产业化落地,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将建立灵活的市场响应机制,根据客户需求动态调整生产计划,优化无效库存积压,降低固定成本分摊压力,逐步改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全面加强成本管控,夯实内生发展基础
公司将系统推进供应链、生产体系、管理架构的全价值链成本优化。在供应链环节,深化与战略供应商的协作关系,建立集中采购机制及长周期价格协议,确保原材料成本可控;推进生产工艺智能化改造,降低单位能耗及人力成本;严控非必要性费用支出,优化组织架构,提升管理效能。针对重点成本项目设立专项管控小组,定期跟踪分析成本变动趋势,制定动态调整预案。通过精细化成本管理,全面提升运营效率,为业绩修复提供坚实基础。
(三)优化原料供应,构建成本优势
围绕“供应安全、成本可控”的原则,公司将在供应链管理上加大投入,积极寻求合作伙伴,灵活开展采购工作,持续优化供应商队伍。同时,适时考虑以对外投资为手段、技术合作为纽带,加强对上游原材料端的布局,包括从矿物资源开采到中间品精炼、再到硫酸盐加工制备的过程,以及积极卡位未来废旧电池循环回收、梯次利用的业务场景和环节,构建更加稳健、经济的供应链体系。
(四)完善治理体系,强化投资者沟通与信心维护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内部决策机制的有效运行,切实执行审议程序、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义务,提升经营决策的专业性、规范性与时效性。同时,通过多元化投资者交流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市场的沟通、互动,策划实施投资者回报措施,全面提升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与价值。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科创板电池行业集体
业绩说明会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至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7:00举行2024年度科创板电池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行):张宝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袁建军先生
独立董事:杨迪航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2025年5月08日(星期四)至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益芳
电话:0575-80709675
邮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快报暨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达的《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经自查确认存在《警示函》所指的情形,包括虚增营业收入、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等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对自查发现的上述问题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上述上年同期数为更正后的数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注3: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500.00万元到-90,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4,000.00万元到-89,500.00万元,此处同步修正。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随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深入推进,公司发现对部分业务活动的会计处理与前期快报存在差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度业绩快报进行更正,主要情况如下:
在前期披露业绩快报和预告时,公司对存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估计不准确,后经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修正了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其他项目的综合影响,该事项对公司业绩快报中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32,645.62万元。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更正系公司经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谨慎确认后对财务报表做出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对此次更正的原因认真分析、总结,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确保业绩快报的准确性,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
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帕瓦,实施后A股扩位简称为ST帕瓦股份。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简称:证券简称由“帕瓦股份”变更为“ST帕瓦”;A股扩位证券简称由“帕瓦股份”变更为“ST帕瓦股份”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184”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5月6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起停牌,于2025年5月6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2.5.2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全面内控诊断和责任追溯
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必要时调整管理层。
2、针对性培训
(1)管理层合规培训
公司将会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公司管理层做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2)财会人员专业培训
公司财务部门牵头,积极组织对公司全体财会人员开展内外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法规进行重点专项学习,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学习。
3、制度完善
公司财务部门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修订并完善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算流程,针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规范、内控制度执行等财务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业务人员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与业务人员间的沟通与协作,督促业务部门将销售收入确认相关资料及时递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全面提升专业素养及履职能力,深化对公司业务情况的了解,及时准确确认收入,确保符合收入确认的各项法规及准则要求。
4、案例警示教育
通过董、监、高微信群不定期推送A股上市场公司违规案例,总结管理层违规后果(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警示合规重要性。
5、健全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2)外部监督机制
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内控合规审计,识别潜在风险并针对性改进,如修订公司相关制度,优化相关流程等;
加强股东方的外部监督作用:优化股东大会会议流程,股东大会议程结束后安排股东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6、资金追讨
经公司自查,公司经营管理层存在经营管理不善问题,导致公司与供应商交易价格不公允的情形,累计向部分供应商多付工程及设备款18,000万元。公司公司共同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张宝张宝出具承诺:本人将穷尽一切手段对上述金额进行追讨,同时,本人对上述18,000万元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部门:公司证券办
(二)联系电话:0575-80709675
(三)电子邮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
(四)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1月10日,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届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06,360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7%,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34,449,440.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就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本次注销股份2,206,36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37%,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253,874股变更为159,047,514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42,161.80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9,446.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金额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234.99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691.91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公司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按照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以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受到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部分产线开工不足,鉴于公司对该些固定资产没有出售意图,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且该些固定资产系定制化资产,无活跃交易市场,故无法可靠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因此,公司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经测试,公司 2024年度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5,948.0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末,上述相关产线原账面价值为70,346.64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为54,398.60万元。
(三)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帕瓦(兰溪)的在建工程于2023年7月开工,2024年4月停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完工,后续开工计划存在不确定性,当前无法对上述资产未来盈利情况进行合理预测,故无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本次对帕瓦(兰溪)的在建工程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截至2024年末,对上述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2,227.72万元,原账面价值为9,866.45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为7,638.73万元。
(四)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公司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按照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2,542.00万元
(五)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4.5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3.59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45.93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0.41万元。
三、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分别减少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2,161.80万元、9,446.39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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