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亿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5,323,394.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见下表: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能实现盈利,同时,2024年是公司去“房地产”相关化进程中的重要阶段。自2024年起,公司已无新增重大桩基相关项目及业务,桩基板块的重心全部转向应收账款回笼。2024年,公司桩基板块相关收入较上一年度大幅下降,已从主营业务收入重新归类为其他业务,而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2%。桩基部分业务收入的急速下滑将导致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另外,结合公司2024年下半年至本报告披露期间,陆续落地数据中心建维及IDC系统集成项目,存在一定的投入压力,基于前述考虑,现阶段留存收益将有助于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在手业务情况、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资金情况与未来发展投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后续发展的合理需求,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42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8号《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26,415.09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3,773,584.91元。

  上述款项已由保荐机构于2020年8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银行账号为5013100081474989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5,871,344.71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部分款项以支付新设账户及其他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金桥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及存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江通”)及保荐机构已于2020年9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4年9月10日,本公司与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工程”)、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动力”)分别与保荐机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3,587.1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11.10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6723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4年1月16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3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同意,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4年8月21日,公司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合计1,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9,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将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5,790.23万元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待日后有良好投资项目时公司再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本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净额仍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统一处理。

  四、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数据中心项目作为其辖区内一级重要电力用户,为匹配辖区电力配置,其110kV变电站涉及的“庆丰变接入线路(庆申线)”,根据规划设计需要部分割接给九曲变电站,由其承担部分电力负载,其中新申线、庆申线属于标准变接入线路,分别已于2023年1月及3月成功送电,但涉及九曲变负荷割接部分,因九曲变电站其直线距离庆丰变电站较远,根据电力部门规划,其施工需要穿越沪通铁路,整体工程还涉及沿线改造,施工周期时间较长。同时,因为“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数据中心项目定位是为大型互联网企业提供大规模数据中心存储服务,定制化规格较高。因此,公司需在数据中心相关配套设施全部完备的情况下才能完全满足客户定制需求。 综合以上原因,公司决定延长该项目的期限至2025年2月。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数据中心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也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公司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及外部环境因素,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认为,“太仓数据中心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通用设备的采购及投入与安装,预计2025年4月左右可完成通用设备的全面安装及调试工作,剩余投入部分主要为客户定制化专用设备的采购及后续安装调试等。由于目前公司正与部分潜在意向客户就签约太仓数据中心进行持续接洽,但考虑到不同客户对于数据中心整体架构设计要求、品牌要求等,存在定制化差异较大的情况。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不会浪费及滥用,在完成客户正式签约前,公司决定暂不投入定制化专用设备部分,待未来明确签约订单后,公司会根据客户具体定制化要求,或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的方式继续完成项目建设。而考虑到“中移动扬州智算中心项目”的交付急迫性与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股东回报,公司本次计划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5,790.23万元部分变更至该项目,金额为20,000.00万元,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5,790.23万元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待日后有良好投资项目时公司再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本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净额仍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统一处理。具体内容见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5)。

  上述募投项目的正式变更完成于2025年1月13日,即相关事项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故2024年度,公司已公告经董事会审议的募投项目变更方案,但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5年3月,公司在2024年度已支出采购柴油发电机款项中的7,785.15万元发生从供应商处退款。该部分资金均用于募投项目“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退款的主要原因为由于市场因素,供应商无法保证足量采购柴油发电机的供应。上述资金已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将更换供应商实施柴油发电机采购。截至目前,部分更换供应商后的柴油发电机已完成采购及到货,剩余部分尚待继续完成采购。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云基础(扬州)技术有限公司、云智算(扬州)技术有限公司、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城地香江(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上海城地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上海启斯”、“香江系统工程”、“香江云动力”、“云基础”、“云智算”、“城地建设”、“申江通”、“城地云计算”、“城地启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类事项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85%。截至 2024年4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36.37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1%。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有部分对象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另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及资金所需,公司本年度拟为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55亿元的担保总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总担保额度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发生担保时,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可相互调剂使用(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对外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另外,为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安排,降低未来经营风险,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主要用于支持子公司后续IDC投资与运营,及历史在执行项目的存量融资。原则上不再为非IDC投资与运营相关的业务提供新的担保额度,如确有需要,将根据事项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后实施。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合同期限以具体签订的对外担保合同为准。

  原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将不再沿用。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被担保对象:除去申江通、上海启斯外的其他被担保主体资产负债率均超过了70%,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18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2、上海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328071852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沈路1997号64幢

  法定代表人:张鹏飞

  注册资本:50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2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数据处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3、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MA1T9323XA

  注册地址: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春柳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翟宝根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09日

  经营范围:电子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工程监理服务;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研发、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照明电器、消防器材、空调设备、光电转换设备及相关配套软件研发、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4、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588407302A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84号

  法定代表人:陈俊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节能设备、精密钣金制造、通讯电力塔、桥架、母线、高低压成套装置、数据机房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钣金件喷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池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5、云基础(扬州)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1MADQ611B6H

  注册地址:仪征市新城镇周营村村部

  法定代表人:徐晋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7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6、云智算(扬州)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1MADWGMUM8X

  注册地址:仪征市经济开发区国民路66号云谷众创空间

  法定代表人:徐晋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8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下新设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7、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95687220Q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358号3层J404室

  法定代表人:周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06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械设备、钢管的租赁,预制构件、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8、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1YLX0G51

  注册地址: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陈伟民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6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光电子器件、传感器、钣金件、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9、城地香江(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X5JT52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倚天路843号4幢3层

  法定代表人:陈伟民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集成电路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10、上海城地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1YLX0G5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倚天路843号4幢2层

  法定代表人:陈伟民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0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新增担保金额签订任何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内容,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91.37亿元(含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7.2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金额47,586,256.39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282,544.27元。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832,054.05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41,870,829.54元。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47,623,685.25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9,195,369.50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195,369.50元。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4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万斌,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红,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浩,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万斌、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红、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浩、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3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年度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业务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预计影响2023年度、2024一季度期间的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涉及定期报告中现金流量表的调整。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配合并全力推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核查工作。由于此次核查所涉及的工作复杂、工作量较大,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将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完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及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工作。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下属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度存在收入、成本结转跨期的情形,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就本次更正事项均表示同意。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2023年度报表的影响

  

  (二)前期差错更正涉及的财务报表附注及会计师鉴证报告

  相关事项将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

  三、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18号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解释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