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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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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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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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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华微。
● 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停牌一个交易日,并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 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华微”,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0360”,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由“ST华微”变更为“*ST华微”;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360”;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25年5月6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适用的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适用的情形
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并且,公司2024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1.4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5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起停牌一个交易日,并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被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公司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的资金,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关于资金占用整改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吉林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管控,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后续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相关规定就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公司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12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第9.3.7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公司虽满足第9.3.7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撤销条件,但未在该条规定的相应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或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149,067.82万元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主要方式如下:
1、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 联系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3、 咨询电话:0432-64684562
4、 电子邮箱:hwdz99@hwdz.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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