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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董事9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聂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高科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原《中国高科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及其他内部制度的相关条款废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删除监事会专章等。

  另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文字性更新表述,统一修改“股东大会”为“股东会”;统一修改“总经理”为“经理”、“副总经理”为“副经理”;统一修改“股份总额”为“股份总数”;统一修改“或”为“或者”,同时更新《公司章程》的相应章节条款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除修订《中国高科公司章程》外,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以下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1、《中国高科股东会议事规则》;

  2、《中国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3、《中国高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4、《中国高科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5、《中国高科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6、《中国高科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7、《中国高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8、《中国高科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9、《中国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0、《中国高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公司拟新增《中国高科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并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制度1-7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修订及新增的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特别决议议案:2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股东的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唐亚男

  联系电话:010-62575346

  传真:010-62579137

  (五)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六)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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