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100%股权,2025年1月公司完成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空港股份关于收购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空港股份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空港股份关于收购股权事项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公司本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同期比较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自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菊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2,758,948.65元。
公司负责人:夏自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自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自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菊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自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自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菊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5-03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夏自景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对比期财务数据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空港股份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对比期财务数据的公告》。
三、报备文件
(一)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对比期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对比期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针对购买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动力)100%股权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25年1月15日,天利动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天利动力100%股权,天利动力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准则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表相关比较财务数据。
二、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期初数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2024年一季度同期数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追溯调整对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一季度同期数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5-03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13: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监事会主席屈洁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获准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对比期财务数据的议案》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获准通过。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空港股份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对比期财务数据的公告》。
三、报备文件
空港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
新签合同情况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归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第八号——建筑的规定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2025年1-3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2025年第一季度新签项目情况
二、2025年1-3月累计签订项目情况
三、2025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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