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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 说明会类型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 吕越斌

  财务总监: 沈园

  董事、董事会秘书: 张亮

  独立董事:姜银珠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亮

  电话:0571-86697018

  传真:0571-86690083

  邮箱:IR@e-heatwell.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楼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园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杭燕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楼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园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杭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楼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园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杭燕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楼冠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所有议案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1、议案13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荣、李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吕荣律师、李卉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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