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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长刘成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先生(代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明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9月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 (证监会公告〔2024〕13号),新计算标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公司根据该规定,对2024年12月31日的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重述。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1.主要会计数据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2.主要报表科目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本行中“持股数量”包含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控集团)持有的2,684,309,017股A股股份和93,080,000股H股股份。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上表所示股份为其代持的除北京金控集团、中信金控以外的其他H股股份。

  注3:2025年3月,镜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湖控股)转让其全部持有的351,647,000股本公司H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53%)至中信金控。镜湖控股与中信金控同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注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沪股通非登记股东所持A股股份。

  注5:股东性质认定主要依据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人类别,并综合参考其他公开披露资料。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2025年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指出公司衍生品业务、经纪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控管理不完善,反映公司合规管理覆盖不到位。

  针对该处罚,公司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强化内控管理、加强适当性管理力度、开展专题培训、优化业务系统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对于衍生品业务、经纪业务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标准。

  (二)营业网点变更情况

  1.中信建投证券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完成5家证券营业部注册地址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中信建投期货

  2025年第一季度,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完成1家期货分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三)债券发行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共完成一期永续次级债券和一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规模合计人民币56亿元,发行情况如下:

  1. 2025年1月,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人民币21亿元的永续次级债券“25信投Y1”,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为2.05%),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单利按年计息,在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为无担保永续次级债券。

  2. 2025年3月,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人民币35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25信投G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债券期限2年,票面利率为1.98%;“25信投G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2.01%。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为无担保债券。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26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3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监事3名(董洪福监事、李放监事和王晓光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煊女士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2025年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和行业惯例定价,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25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5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8名(李岷副董事长、闫小雷董事、刘延明董事、浦伟光董事、赖观荣董事、张峥董事、吴溪董事和郑伟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该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二)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2025年财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2025年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2025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自营投资额度为:2025年度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规模控制在母公司净资本的80%以内;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规模控制在母公司净资本的400%以内,且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相关决策程序确定和执行。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中的相关公式计算。上述额度的使用仍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控制指标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上额度内确定和调整公司自营投资的具体金额,并同意董事会在一定范围内就相关事项对经营管理层进行自营投资授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需说明的是,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规模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七)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1、预计2025年公司与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附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李岷董事、闫小雷董事和刘延明董事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2、预计2025年公司与北京金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李岷董事、闫小雷董事和刘延明董事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3、预计2025年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杨栋董事和华淑蕊董事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4、预计2025年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杨栋董事和华淑蕊董事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5、预计2025年公司与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杨栋董事和华淑蕊董事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6、预计2025年公司与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王华董事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7、预计2025年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刘成董事和王华董事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8、预计2025年公司与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分项议案获得通过。刘成董事和王华董事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28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而对关联/连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根据以上规定,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连董事已回避该议案中相关事项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连股东需放弃相关事项的投票权。对该议案之外需另行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事项,关联/连董事亦需回避相关事项的表决,关联/连股东亦需放弃相关事项的投票权。

  在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关联/连方往来损益发生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关联/连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鉴于本公司是一家以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为主业的金融机构,证券市场情况及交易量难以预计,参照市场惯例,上述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的预计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注2: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有关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北京金控资本有限公司自2024年8月起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上表所示为报告期内其作为关联方与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计情况

  1、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预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过去12个月内存在该情形的法人以及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适用该情形的法人中可能与公司产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北京金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金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基金)、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投)、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控股)、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城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国际)。

  预计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为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是指开展场外衍生品、互换类金融衍生品、外汇及外汇衍生品、分销买卖、债券交易、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利率互换、权益互换、认购私募债或收益凭证等交易;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是指提供证券经纪、期货经纪、金融产品代销、银行存借款、资产管理、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研究、投资顾问等服务。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后续若出现符合上述情形的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将纳入本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

  注2:鉴于本公司是一家以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为主业的金融机构,因交易业务的发生与规模具有不确定性,参照市场惯例,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预计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2、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预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附属公司与本公司所产生的关连交易,该等关连人士包括北京金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预计本公司与北京金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连交易类别为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其中相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认购私募债或收益凭证、债券、质押式正回购、场外衍生品等业务;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银行存款、资产管理、金融产品代销、保荐承销及财务顾问、研究等服务。

  公司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持续监察与北京金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连交易,并根据实际交易情况测算《香港上市规则》项下资产比率、收益比率、代价比率、股本比率等比率中的适用比率,一旦适用比率达到0.1%,则该等关连交易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按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程序;一旦适用比率达到5%,则该等关连交易需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按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二、预计可能发生关联/连交易的关联/连方和关联/连关系概述

  (一)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预计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北京金控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金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5.81%的股份,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北京金控集团成立于2018年10月19日,法定代表人范元宁,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展金融控股公司业务。

  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是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定义的在本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与北京金控集团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2025年,若出现符合上述情形的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将纳入本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

  2、其他关联方

  2.1 金财基金:公司监事李放先生兼任金财基金董事。金财基金成立于2019年8月21日,法定代表人郑小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金财基金亦为北京金控集团的附属公司。企业基本信息来源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同。

  2.2 中国建投:公司监事王晓光先生兼任中国建投董事。中国建投成立于1986年6月21日,法定代表人刘志红,注册资本人民币2,069,22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与处置、企业管理、房地产租赁、咨询。

  2.3 中建投信托:公司监事王晓光先生兼任中建投信托董事。中建投信托成立于1979年8月27日,法定代表人刘功胜,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2.4 建投控股:公司监事王晓光先生兼任建投控股董事。建投控股成立于2006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万建发,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设备租赁。

  2.5 中信城开:公司董事王华女士曾兼任中信城开董事1。中信城开成立于2015年5月7日,法定代表人杨劲,注册资本人民币1,368,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业务、销售和出租商品房、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

  1注:王华女士于2024年6月辞去中信城开董事职务。

  2.6 中信银行: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刘成先生曾任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2。中信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20日,法定代表人方合英,注册资本人民币4,893,479.6573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注:刘成先生于2025年2月辞去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等职务,于2025年2月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25年3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2.7 信银国际: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刘成先生曾兼任信银国际董事3。信银国际是一家注册于中国香港的全牌照商业银行,是中信银行的控股子公司,行政总裁沈强,已发行股本184.04亿港元,经营范围包括财富管理、个人银行、企业银行服务以至环球市场及财资方案等。该企业的上述信息来源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与信银国际官方网站。

  3注:刘成先生于2025年2月辞去信银国际董事职务,于2025年2月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25年3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以上关联方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有关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过去12个月内存在该情形的法人以及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适用该情形的法人。

  (二)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预计可能发生关连交易的关连人士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金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5.81%的股份,属于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金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属于《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连方。北京金控集团基本情况详见上文“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所示信息。

  三、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均为日常业务,按照市场价格水平并参照行业惯例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连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相关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此而对关联/连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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