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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内控事项与公司发展需要,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拟修订的部分治理制度明细如下表:

  

  本次制度修订主要是针对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募集资金等重点事项,在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进行的系统修订,以优化相关内控流程与内控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主要是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建立从募投项目合同专有审批、募集资金使用专有审批到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的全过程重点内控机制,确保严格按照募投项目规划、募投合同签署进行募集资金使用,同时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和具体审批流程,完善公司各部门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权限,全面规范募集的存放与使用;《内部审计制度》主要进一步明确了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提高审计部的独立性,并增加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的人数,提高审计力量与审计水平,同时扩大审计部的职权,突出对募集资金等关键事项的过程检查与专项审计,并全面加强对各类财务报告的审计职责;《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主要新增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将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纳入财务报告管理范畴,明确审计部在财务报告披露前进行独立审计,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前的以及聘请审计机构中职权。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关于《内部审计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关于《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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