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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涉及调整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对应更正2024年分季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自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为了更严谨地执行收入准则,公司对部分定制型算力服务器贸易业务的交易实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判断,基于谨慎性考虑并结合审计机构相关意见,将部分定制型算力服务器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二、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对应更正2024年分季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科目,仅影响上述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不影响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对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对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2024年年度报告的影响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更正前: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原总额法和净额法收入确认的差额一次性冲减了公司第4季度的营业收入,为准确反映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追溯调整了公司2024年第1季度、半年度和第3季度营业收入。2024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变。

  (五)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影响

  更正前: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业绩情况的补充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在数据中心IDC服务业务上完成了向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的交付,实现了收入确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提升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完成了向客户批量交付毛利率较高的沐曦GPU国产芯片所致。以上原因导致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营业收入下降而利润上升的现象。

  四、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应更正2024年分季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主要为公司部分定制型算力服务器贸易业务会计收入确认方法的更正引起的相关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科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造成影响,未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必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上述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认为,超讯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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