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春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泰国生产基地投资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加泰国生产基地16,000万元人民币投资额,即泰国生产基地总投资额不超过2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用于建设规划及生产运营。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项目事项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申请投资备案登记、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泰国生产基地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利萍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3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1.9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81.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3年12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4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根据《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81.7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即超募资金为12,812.25万元。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 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3,760.9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四、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为12,812.2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8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6%。
五、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泰国生产基地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通过新加坡公司在泰国设立全资孙公司并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此次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美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办理子公司有关设立、工商登记、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等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已完成新加坡子公司及孙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当地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为充实资本实力,进一步促进孙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对丰茂(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泰国”)进行增资。变更完成后,丰茂泰国的注册资本由500万泰铢增加至11,700万泰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结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及泰国当地工商登记安排,丰茂泰国名称及注册地址信息发生变更,公司已完成丰茂泰国名称及经营地址变更相关商业登记手续,并取得当地注册登记部门换发的相关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为进一步充实资本实力,促进孙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对丰茂泰国进行增资。本次变更完成后,丰茂泰国的注册资本由11,700万泰铢增加至20,000万泰铢。本次增资事项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且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本次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泰国生产基地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加泰国生产基地16,000万元人民币投资额,即泰国生产基地总投资额不超过2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用于建设规划及生产运营。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项目事项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申请投资备案登记、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事宜。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增加泰国生产基地投资额,可以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与应对海外客户的需求,提升服务客户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化布局,拓展公司国际业务,并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全球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国际贸易格局可能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并能够有效提升公司规模、行业竞争力和海外市场占有率以及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2、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泰国作为快速发展的新兴市场经济体,拥有成本效益、地理位置优越等多重优势,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供应链管理,可以较好满足公司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的需要。本次增加上述投资项目金额,有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及优化产能布局,增强供货能力,提升供货的稳定性与可靠性,也有助于公司捕捉更多市场机会,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境外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与社会商业环境等与国内有所差异,投资事项可能面对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不断完善境外公司管理体系,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营。
2、本投资项目中投资金额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同时,未来宏观经济、市场形势等变化也可能对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为提高会议效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的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丰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书面提请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时间及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宁波丰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变动后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远东工业城CE10号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2、以上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9:00-11:00,14:00-17:00。
3、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请参会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复印件,以便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会议登记(须在2025年5月14日17:00时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6、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勋苗
联系电话:0574-62762228
传真:0574-62760988
联系邮箱:dongmi@fengmao.com
登记及信函送达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22号,邮编:3154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59”,投票简称为“丰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意事项:
1、请双面打印,并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请在“委托人持股数及持股性质”一栏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对于非累积投票事项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3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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