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调整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Raymond Wing-Man Wong先生因工作调整卸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Michael Yip先生因工作调整卸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聘任钟富尧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
● 前述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 副总经理Raymond Wing-Man Wong先生的卸任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Raymond Wing-Man Wong先生原定任期至2026年7月,因工作调整卸任副总经理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aymond Wing-Man Wong先生的卸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Raymond Wing-Man Wong先生承诺在卸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Michael Yip先生的卸任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Michael Yip先生原定任期至2026年7月,因工作调整卸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Michael Yip先生的卸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Michael Yip先生卸任后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Michael Yip先生承诺在卸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自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新任副总经理钟富尧先生的聘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钟富尧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研发、技术战略规划、研发管理等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钟富尧先生现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二、 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 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1、 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Michael Yip先生自2006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工程副总裁,首席技术官;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2、 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Michael Yip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多项研发项目工作,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形,其卸任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 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情况
根据公司与Michael Yip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卸任上述职务后,Michael Yip先生对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及保密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Michael Yip先生存在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 本次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从事系统级SoC芯片及周边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结构完整的研发团队体系,培养了有奋斗精神和协同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公司的核心技术源于自主研发,核心技术权属清晰,不存在技术侵权纠纷。经过多年在芯片设计领域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突破,公司掌握了丰富的SoC全流程设计经验,并形成了11项核心技术。除此之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专利获得数348项,其中发明专利330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软件著作权75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38项。
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投入,拥有由多名行业细分领域的资深技术人士组成的技术专家团队,构成公司技术研发的中坚力量。核心团队成员的从业经历超过20年,研发团队稳定,人才梯队建设效果显著。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480人、1,579人、1,574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85.11%、85.63%、86.11%。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Michael Yip先生卸任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石铭、钟富尧、潘照荣。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一贯高度重视人才的获取与培养,视人才队伍为公司的核心资产,公司将持续保持高质量研发投入,进一步制定一系列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积极建设研发团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Michael Yip先生、Raymond Wing-Man Wong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Michael Yip先生、Raymond Wing-Man Wong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附件:钟富尧简历
钟富尧,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1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软件研发部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富尧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钟富尧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