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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6号”变更为“苏州市高新区运河路99号”。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苏州市数据局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2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供投资者参阅。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4月29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2024年度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83,076.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5,925,135.27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29,080,870.79元,截止2024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3,155,735.52元。

  鉴于公司2024年年末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建筑装饰行业现状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目前建筑装饰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2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承志装饰有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柯利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8.37亿元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申请拟由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同时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预计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最高额融资授信额度仅为公司结合上一年度融资授信额度情况所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授信银行实际审批授信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2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18号解释”),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8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18号解释》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18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自上述规定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编制2024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并对以前年度会计数据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2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733.11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924.39万元,合计 -5,191.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2024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575.39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7.12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74.13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91.03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644.4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账面价值计量,对于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279.98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191.28万元,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增加5,191.28万元。本次计提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其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27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自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集团”)2023年度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70亿元,资金占用事项导致公司前期财务报表多计预付账款、少计其他应收款。柯利达集团分别于2024年6月开始陆续归还占用资金1.70亿元,截至公告日已归还利息490.34万元。公司2024年度对资金占用本金1.70亿元进行了前期差错更正。公司于2024年度公司资金占用相应利息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说明:该笔更正对母公司报表无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差错更正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18048号),鉴证报告认为,柯利达公司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对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进行了如实反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关于差错更正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供投资者参阅。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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