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5亿元-1亿元,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8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即贷款额度不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的90%;
3、贷款期限:3年;
4、贷款用途:用于公司回购A股股票。
三、 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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