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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82证券简称:益方生物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以及股权激励归属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ABA-Bio(Hong Kong)Limited(以下简称“ABA-Bio”)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916,393股,持股比例变动至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ABA-Bio的书面通知,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4月29日,ABA-Bio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转让公司股份4,023,644股,持股比例由5.73%(以权益变动前总股本575,000,000股为基数计算)变动至5.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相关股东承诺的情形;

  3、上述变动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78,327,844股为基数计算;

  4、2024年2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75,000,000股增加至576,658,841股;2024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76,658,841股增加至576,717,665股;2024年10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76,717,665股增加至576,745,195股;2025年3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76,745,195股增加至578,327,844股。ABA-Bio因股权激励归属导致的股份被动稀释比例合计为0.0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比例”以总股本575,00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78,327,844股为基数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益方生物

  股票代码:688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ABA-Bio(Hong Kong)Limited

  住所:RM B3, 19/F, TUNG LEE COMM BLDG 91-97 JERVOIS ST, SHEUNG WAN, HK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103A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变动至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4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4月3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230,03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0%。减持期间为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如发生其他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益方生物32,940,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3%(以权益变动前总股本575,00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益方生物28,916,3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比例”以总股本575,00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78,327,844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

  2025年4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转让公司股份4,023,644股,变动比例为0.70%,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78,327,844股为基数计算。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4年2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75,000,000股增加至576,658,841股;2024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76,658,841股增加至576,717,665股;2024年10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76,717,665股增加至576,745,195股;2025年3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76,745,195股增加至578,327,844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述股权激励归属导致的股份被动稀释比例合计为0.0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益方生物23,71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4.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负责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ABA-Bio(Hong Kong)Limited

  负责人:汪新芽

  签署日期:2025年4月3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登记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ABA-Bio(Hong Kong)Limited

  负责人:汪新芽

  签署日期: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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