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内31名激励对象到期尚未行权的38.404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因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达标,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528.3750万份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0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注销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5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均已全部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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