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5-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以及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相应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4,592,850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4,266,750份,注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326,100份。
(二)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于2025年5月6日办理完毕。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3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3年3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2023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4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二)2024年5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三)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十四)2024年5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份回购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五)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六)2024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七)2024 年9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八)2024 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九)2024年12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2025年2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十一)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一)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0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相应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4,592,850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4,266,750份,注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326,100份。
(二)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于2025年5月6日办理完毕。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5-2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7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9.77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0,625股至6,141,248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216,384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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