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引起的“精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调整前转股价格:4.86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4.87元/股
●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5月8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号)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4月22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转股期限为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止。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精工转债”,债券代码“110086”。
根据《精工钢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精工转债”自2022年10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精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6月1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9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 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13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92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7月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86元/股。
二、调整转股价格的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在“精工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在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前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766,035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综上所述,本次“精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及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精工转债”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0=4.86元/股
A= 4.39元/股(回购均价)
K=(-22,766,035/ 2,012,890,171)×100%=-1.13%
P1=(4.86+4.39×(-1.13%))/(1+(-1.13%))=4.87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上述规则,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精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86元/股调整为4.8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5年5月8日开始生效。“精工转债”2025年5月7日停止转股,2025年5月8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59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前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766,035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本次股份回购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12,890,171元变更为1,990,124,136元,总股本将由2,012,890,171股变更为1,990,124,136股。
● 股份注销日:2025年5月7日。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6.09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精工钢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1)和 2022年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84)。
截止2022年11月3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2,766,0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3%。本次回购期间买入的最高价为 4.50 元/股、最低价为 4.16 元/股,成交均价 4.3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88,602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精工钢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8)。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前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766,035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本次股份回购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12,890,171元变更为1,990,124,136元,总股本将由2,012,890,171股变更为1,990,124,13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日和2025年3月19日披露的《精工钢构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和《精工钢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安排
公司根据《精工钢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精工钢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精工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注销前次回购股份暨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精工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即精工转债的债权人同意就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精工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的《精工钢构关于“精工转债”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2、其他债权人安排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了《精工钢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其他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其他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5月7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12,890,171股变更为1,990,124,136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1、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共有人民币1,000元“精工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05股,公司总股本由2,012,889,966股变更为2,012,890,171股。
2、公司“精工转债”处于转股期,上述股权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权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已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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