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14: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俊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2人,代表股份670,257,7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4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17,034,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9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53,223,7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25%。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53,391,7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8,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53,223,7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2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670,240,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4%;7,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1%;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74,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70%; 7,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42%;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2、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670,240,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4%;7,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1%;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74,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70%; 7,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42%;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3、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670,240,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4%;7,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1%;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74,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70%; 7,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42%;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0,240,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4%;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1%;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74,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68%;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44%;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0,240,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4%;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1%;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74,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68%;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44%;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0,240,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4%;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1%;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74,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68%;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44%;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7、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670,240,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4%;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1%;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74,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68%;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44%;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0,239,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2%;8,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3%;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73,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50%;8,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63%;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9、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670,249,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7%;8,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3,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39%; 8,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6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9.0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670,249,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7%;8,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3,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39%; 8,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6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9.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670,249,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7%;8,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3,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39%; 8,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6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9.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670,249,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7%;8,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3,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37%; 8,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6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9.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670,249,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7%;8,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3,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37%; 8,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6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9.0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表决结果为:670,248,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7%;9,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2,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31%;9,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69%;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9.07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670,248,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7%;9,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2,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31%;9,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69%;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9.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670,250,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9%;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4,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56%;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4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9.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670,240,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4%;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1%;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74,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68%;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44%;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9.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为:670,249,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7%;8,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2%;6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3,1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39%;8,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50%;6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1%。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0,238,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2%;9,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3%;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72,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44%;9,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69%;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0,248,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7%;9,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2,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31%;9,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69%;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0,238,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2%;9,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3%;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72,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44%;9,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69%;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0,249,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8%;8,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3,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50%; 8,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0,240,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74%;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1%;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74,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68%;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44%;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0,250,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9%;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4,0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56%;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4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0,248,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7%;9,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2,7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31%;9,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69%;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联系方式、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0,249,6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88%;8,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2%;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3,383,66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848%; 8,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50%;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2%。
18、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8.0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67,567,7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987%;2,690,0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0,701,7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4.9617%;2,690,0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5.038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8.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67,567,7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987%;2,690,0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0,701,7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4.9617%;2,690,0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5.038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8.03《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67,567,7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987%;2,690,0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01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0,701,7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4.9617%;2,690,0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5.038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8.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67,557,4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971%;2,700,3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029%;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0,691,4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4.9425%;2,700,3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5.057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18.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67,557,4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971%;2,690,3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014%;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0,691,4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4.9425%;2,690,3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5.0388%;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18.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67,556,4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970%;2,691,3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015%;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0,690,4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4.9406%;2,691,3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5.0407%;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18.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67,557,4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971%;2,690,3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014%;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0,691,4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4.9425%;2,690,3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5.0388%;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18.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67,557,4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971%;2,690,3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014%;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0,691,4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4.9425%;2,690,3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5.0388%;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18.09《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67,557,4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971%;2,690,3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014%;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50,691,45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4.9425%;2,690,31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5.0388%;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黄佳曼律师和于潇健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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